联邦法官27日宣布对明尼亚波利斯市两名前警察的判刑,在非裔佛洛依德(George Floyd)被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跪颈致死一案中,昆恩(Alexander Kueng)被判三年监禁,亚裔邵都(Tou Thao)获刑三年半,两人都被定罪违反佛洛依德的民权。 两人的刑期均低于联邦量刑指南的建议。在佛洛依德2020年5月25日被跪压颈部、表示无法呼吸和最终窒息而死的九分半钟里,非裔警察昆恩按住佛洛依德的背部,苗裔警察邵则将围观的路人推开,另一名警察莱恩(Thomas Lane)按住佛洛依德的双脚。 莱恩上周被判两年监禁,也低于量刑指南的建议;佛洛依德的家人未出席昆恩和邵都的量刑听证,也未发表评论。沙文被判刑21年。 联邦法庭的量刑指南建议对昆恩判刑四年半到五年半,对邵都判刑五年半至六年半。检方要求对两人按量刑范围宣判或更长的刑期,因为昆恩在佛洛依德咽气前一句话都没说,邵都看到了现场的氛围和路人的反应,并且从警多年,应当明白事情的后果。 法官宣判时说,昆恩在佛洛依德失去意识时,仍按住他的背部,无疑违反了他的民权,但警局许多人来信支持昆恩。 法官表示,邵都的从警纪录清白,也有许多人来信支持他,包括一份744人的联名信,「你有艰苦的童年,成长为一个好警察、好父亲和好丈夫」。 联邦法院审毕后,昆恩和邵都还因被控协助和教唆二级谋杀以及二级过失杀人,定10月24日在明尼苏达州法院受审。由于联邦量刑较低,两人必须考虑是达成认罪协议还是到州法院受审。莱恩已就协助和教唆二级谋杀指控达成认罪协议,等候宣判。 司法部2021年5月对涉及佛洛依德命案的所有四名警察都提出了民权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