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州州长霍根(Larry Hogan)21日签署新法,将马州结婚的法定年龄从15岁提高至17岁,并要求未满18岁的青少年在结婚前必须获得父母的同意,或证明他们是自愿结婚,借此避免家庭暴力、性侵或情绪虐待等问题,新法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 该项新法规定,17岁的未成年人若要结婚,必须有双方在世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若没有许可,未成年人须向法院提出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独立生活的证据,并在听证会上证明他们是自愿结婚。 此法案由马州民主党籍众议员阿特贝利(Vanessa Atterbeary)提出,她自2015年就开始推动提高婚姻法定年龄的法案,七年间历经多次失败,今年终于通过表决并获州长签署立法,「我听过太多青少年的悲剧婚姻,必须立法终止更多未成年受到身心伤害,并提高社会对童婚(child marriage)问题的关注。」 根据马州当前的法律,15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若有父母允许、已怀孕或有孩子,则可结婚,阿特贝利表示,过去十年马州约有3200名15至17岁的青少年结婚,多半是少女嫁给了比她们年长十至20岁的男人,「其中有大量女性被性侵,或经历情绪暴力等身心上的虐待,由于她们未成年,难以逃脱,导致长年生活在挣扎和痛苦中。」 美国反童婚组织「Unchained At Last」的雷瑟斯(Fraidy Reiss)表示,2000年至2010年全美有近25万名儿童在12岁结婚,其中很多婚姻从强奸开始,「童婚让太多孩子受到虐待,长大也面临辍学、生活贫困等问题」;该组织在2016年也推动维州终止童婚,近几年不断促使其他州和地区解决此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