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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容忍手机涉黄毒害青少年

2009-12-15 11:11| 发布者: 无墨| 查看: 8750| 评论: 0|原作者: 陈宝泉

摘要: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年来,正是一些企业不自律,在商业推广过程中不讲诚信,广告宣传无视社会责任,才使得低俗浅薄之风甚嚣尘上,污染了社会风尚,损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这一倾向应当引起重视,得到遏止 ...

  连日来,中央媒体掀起了追究手机网络色情的风暴。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一条条违规违法、赚取黑心钱的利益链条被曝光,困扰家长、教师,毒害青少年的黄色陷阱被逐一揭穿,暴露在阳光之下。这个问题引起了公众的高度重视。

  手机网络色情危害性十分严重,甚至可以和“毒奶粉”相提并论。有专家分析,未成年人接触黄色信息后精神、意识受到强烈冲击,身心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家庭、学校多年的教育有可能一朝瓦解,更有些孩子因此出轨犯罪。中国有句老话“误人子弟犹如杀人父母”,可见手机涉黄确有“谋财害命”之嫌。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很多,但手机在中学生中很普及,家长、学校无法控制,手机黄毒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可小视。

  关注这次“查黄”风暴的发展,有些情节很有戏剧性。网络属于新技术领域,不像食品药品问题那样容易辨别。调查初期,运营商对此认识不深,甚至有一些声音把网络监管说得神乎其神,竭力为其辩解。但是,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问题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相关责任也渐渐明了。这时,才有相关国有电信大企业的高层出来表态,说自己企业“决不赚这个黑心钱”。调查持续进展,一些国有电信运营企业放行不法网站、参与牟利的行径逐一被曝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与企业的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不无关系。

  从目前已经揭开的事实来看,在网络色情这一利益链条中,内容服务商、广告联盟和电信运营商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没有这条利益链条,黄色网站无法进入手机网络,受害面远远不会这么广泛。因此,手机黄毒危害青少年,广告联盟与电信运营商难辞其咎。企业是要赚钱,但是经营一定要合法,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必须把社会责任放在前头。经商不能不讲职业道德,不能突破职业伦理的底线:制药厂不能造假,化工厂不能制毒,仓储企业不能监守自盗,负有公共利益责任的电信运营商怎么可以染指网络色情这一利益链条呢?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年来,正是一些企业不自律,在商业推广过程中不讲诚信,广告宣传无视社会责任,才使得低俗浅薄之风甚嚣尘上,污染了社会风尚,损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这一倾向应当引起重视,得到遏止。

  我们应该注意到,治理此类社会公害除了要求企业自律外,政府的监管也不能缺位。有人辩解,低俗信息属于道德标准而非法律标准,相关责任人没有法律责任。虽然这一提法站不住脚,但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就是必须健全法制。目前,我国虽然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对像手机黄毒这类新现象尚无防范条文。这些法律是否应该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我们是否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细化法条规则,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运兴衰。兹事体大,不可以有任何疏忽懈怠。

  《中国教育报》2009年12月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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