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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87岁老人欲与两女童发生关系 判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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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20: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3月29日电,据法新社报道,美国一名87岁的“性旅游”游客,因计划与菲律宾两名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28日被判入狱20年。
检查官最初对这名身坐轮椅的鳏夫与祖父提请了六项罪名,如果法院一一认定,他将面临总计180年的刑期。

不过审理此案的联邦法官说她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因此裁定此人入狱服刑15到20年,称这一刑期已足以让这名87岁的罪犯在监狱度过余生。

“当你87岁时,这种刑期已经类似于无期徒刑了,”该法官在美国加州橘县法庭宣判时说。

这名87岁的疑犯曾是一名乡村歌手,他是自2003年美国实施“保护条例”以来,被判刑的第一位“性旅游”游客。该保护条例规定,不论游客是否最终实施性犯罪行为,“性旅游”游客都将受到惩罚。

该人2003年10月在洛杉矶国际机场被捕,当时他正准备登上一架飞往菲律宾的航班。检查官称,他旅行的目的是与两名9岁与12岁的菲律宾女童发生性关系。

逮捕时警方在他的行李中查出了45公斤的巧克力,性辅助工具,淫秽图片以及他写给这两名未成年女孩、含明显性暗示的书信。

其中的一些图片显示这名老人经常与赤裸的女童在一起。在他写给女孩的书信中充斥着暗示“做爱”的字句。被捕时,这名老年疑犯自称已在菲律宾教了20年的书,并说对自己的非法行为一无所知。

不过法院对此深表怀疑。“对任何人而言,如果不是骇人听闻,也是如此难以理解这名疑犯的行为,以及他真的认为自己没有犯错的狡辩,”主审此案的联邦法官说。

据悉,1977年,这名疑犯曾因对美国东北部威斯康辛州的一名11岁女孩实施“一级性侵犯”而被判入狱。
 楼主| 发表于 2005-3-31 20: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法律真是不好说,我以前一直以为是强调 “行为后果”呢!看来这”行为动机“也一样可以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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