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
加拿大企业中,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收入视作投资人的个人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交纳。
公司的所得分为营利所得与财产所得两类,其区别的依据是公司持有该财产的动机及雇员参与的程度。若持有的动机是投机或日常营运,叫做营利所得;而持有的动机是作长期投资,不积极活动或经营,应纳入财产所得,如财产出租所得、财产出售所得等。
(1)财产所得的纳税
财产出租所得及财产出售时所增值部分作为资本所得,扣除25%免税额,其余75%交纳所得税。
(2)营利所得的纳税
公司在税务上营利所得必须根据权责发生制来记帐,所有收入,无论货款是否到帐,应记为收入。而费用支出,在合理范围内方可列支。常见的营业成本及费用有:
销货成本:包括购货发票上金额加上关税及省税(PST)、运费、保险费等;
薪资:公司雇员所发的工资总额加上公司所负担的养老金统筹、就业保险费;
折旧:成本超过200加元的财产,须计提折旧;
汽车费:包括汽油费、保险费、维修费、洗车费及救援拖车服务年费等。但报销额度是根据汽车用于营业用途的百分率计算,而区分是否为营业用途,以行车日志为准;
餐饮及交际费:可报销一半;
利息及融资费用;
广告及推广费用:包括广告费、礼品费、介绍费等;
电话费;
差旅费:仅限为营业需要而作的商务旅行,税务局可能会对旅行的合理性进行调查,如果是一家小百货店,国内或者国外的旅行费用不能报销,否则被税务局查出就麻烦了;
其他费用支出:如租金、地税、保险、水电费、文具杂品及律师、会计师费等。
营业收入扣除上述费用后的净收入,将缴纳29%的联邦所得税和16%左右(各省不一样)的省税,两税合计约为净收入的45%。
(3)减免税
小型企业每年20万加元以下的赢利所得适用23%的税率,其中联邦税税率为13%。财产所得不享受此税率,仍为45%。
(4)亏损处理
公司若当年度有亏损不必缴税,并可将亏损递延到以后的七年内抵减公司盈余。
2、公司资本税
公司资本税是根据公司在税务年度年底时资产净值所得征的一种定期税,分为联邦税、省税。
联邦税:超过1,000万加元以上部分每年0.715%。
省税:各省不同,如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为超过150万加元以上部分每年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