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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 【采风】《星条旗下》(44)-- 政法杂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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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6: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        政法杂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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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3 F' C6 H8 U" {, {+ W. |3.1        云端里看厮杀6 ^: A1 ]) y0 M0 n

* X9 w  x  Y5 U$ _5 H, M. ?        所谓金钱政治,并不是说当选的官都有钱,也不是说谁的钱更多,谁的官也就会更大。所谓金钱政治,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但凡参加竞选者,虽不必是富翁富婆、千金万金,绝不会是穷光蛋。以2008年的竞选人为例,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2007年的个人收入在$40万以上,其妻的收入超过600万。民主党目前还剩两名竞选人,克林顿夫妇2007年收入在1,200万美元以上;另一位竞选人奥巴马2007年的收入将近100万美元。第二,竞选的过程,是花一大笔钱的过程。第三,竞选时花的钱越多,获胜的机会也就越大。中国人素有“不以成败论英雄”之说,有朋友问:“如果不以成败论,究竟应以什么论?”作为一个中国人,这问题确实不好回答。换做美国人,回答却不难。答案就是“以钱论”。凡是没有钱的,都微不足道,哪还有什么资格出来竞选!这话在中国人听来,恐怕不怎么悦耳,也未见得符合中国的实情。就美国的国情而论,却是于情于理两不相孛。英文中根本没有“清高”这么个词汇,美国人的文化中根本不存在“铜臭”这么个概念,君子与小人均汲汲于以钱为务。没有钱的人,自然是无足挂齿的失败者,焉能充当领导角色!
$ j2 H" [3 h2 `; g7 E1 g0 i0 E        美国人在竞选上的花费,近乎天文数字。想要在民主党或共和党内获得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不破费几千万美元绝对办不到。1994年中期选举的总开销是4亿5千万美元,其中花费最大的是某参议员候选人,总共花了2千7百万美元。如此这般的开销自然不是稍微有几个钱的人能办得到的,也不是每个腰缠万贯的人所愿意花的。那么,钱从哪来? 花别人的钱。谁是这些“别人”? 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为什么这些“别人”如此这般慷慨?寄望于“秋后”有账可算。
, ]1 u! N4 V, l+ A0 h        中国有“官倒”之说,指当官而兼做生意。有些美国人反其道而行之,动用生意上赚来的钱去做官场上的买卖,姑名之曰“倒官”。“官倒”与“倒官”,形式虽然不同,目的却一致,都是以钱为的。说美国有“倒官”,并不等于美国没有“官倒”,不仅有,而且有三种不同形式的倒法。一种是现任现倒,比如,前总统约翰逊在任上的时候,将其德克萨斯邦农场上的湖水装瓶出售。也许有人以为这卖水的生意与总统的职务拉不上关系,何“官倒”之有? 其实不然,在约翰逊上台之前,市上不曾有“约翰逊总统湖水”,在约翰逊下台之后,市上也不再有“约翰逊总统湖水”。可见,所卖者并不是水,而是“约翰逊总统湖水”这块牌子。再比如,里根总统任上的司法部长米斯,年轻时曾在陆军供职,早已复员多年,陆军部竟然在其成为司法部长之后将其原有军职升级,以便米斯退休后可以根据新的军职从部队领取高级别的退休金。如果说米斯在服役期间的确贡献良多,应予升级,这晋级加官之举为何不早在当初未复员之前举行? 这几十年后的补升,无论是出于米斯本人的授意,还是出于陆军部的殷勤,米斯既已欣然笑纳,则实难逃“官倒”之责。. f) Y0 K) C. S* k8 a8 G* G+ b  S
        第二种是将任先倒。还是这位米斯,在即将上任司法部长之前,其妻从某银行家手中获得一笔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米斯上任之后,旋即予此银行家联邦政府中一个肥缺。《诗》不云乎“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美国虽无《诗经》,却也懂得有投必有报之道,因而美国法院曾调查此事,但因无法证明这一投一报之间的关系,只得作罢。有记者为此事问米斯是否自己觉得做错了件不该做的事,米斯说没有。记者追问为什么没有,米斯说因为没有,所以没有。回答得如此合乎语法,真不愧是位司法部长。
; e. h% P7 c" |1 K1 k- ~+ w; t        第三种是下任再倒。比如,里根总统下台之后,去日本做两次为时三十分钟的演次,每次从日本人手上收取几百万美元的酬谢金。所酬谢者,究竟是这为时三十分钟的高论? 还是在八年任期内给日本人的好处? 再比如,国防部是通用电气公司的最大主顾,某国防部负责采购的副部长卸任伊始便成为通用电气公司的副总裁。有报纸揭发,国防部买一个普普通通、市价几分钱的镙丝钉,竟然要付美元三千。国防部并不否认这一指责,只分辩说这种做法有利于国防部的一缆子交易。一缆子交易的说法相信不假,究竟是对国防部有利,还是对国防部的官老爷有利,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0 X- o, I6 f/ G7 ^        1994年中期选举揭晓之次日,《美国日报》刊出一篇提为“有钱即胜?并不尽然”的文章。文章举出几个在中期选举中投下巨额资本却竟然没有赢的例子。文章的标题既然是“并不尽然”,说明该文作者并非不同意钱花得越多,赢的可能性就越大的观点。在该文列举的几个例子之中,最为突出的是加利福尼亚共和党参议员候选人麦克·哈芬顿。哈芬顿为竞选参议员总共化去2千7百万美元。在这2千7百万美元之中,哈芬顿自掏腰包两千5百万,足见哈芬顿的确有的是钱。一些年以前,有钱如此据说会因难被选民认同而成为不利因素。比如,洛克菲勒竞选总统之所以失利,就被说成是背了太有钱这么个包袱。又据说如今世道变了,选民不再在乎候选人是否太有钱。窃以为变了的,并不见得是世道人心,而是大有钱的候选人处理钱的方式。以前的巨富极力装出一付平民的样子,往往藏头露尾,弄巧成拙。如今的有钱佬不仅无意装穷,反而有意摆阔。摆阔的手法是大量动用自己的钱竞选,以企达到两个目的。第一,尽量向选民炫耀其成功。第二,表明自己既不会“官倒”,也不会“倒官”,而是能够对选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罗斯·佩罗在竞选总统时用的正是这一手法,麦克·哈芬顿在竞选参议员时用的也是这一手法。二者的不同,仅在于佩罗有意含蓄,而哈芬顿则刻意露骨。怎么个露骨法? 请听哈芬顿的竞选开场白:“我曾因勤奋而致富,从今以后,我一定不遗馀力为你们服务”。说得动听之至,只不过前半句属于半真半假,后半句则是无案可稽的空话。哈芬顿有钱不假,不过,把致富的原因归之于勤奋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据报纸披露,四十出头的哈芬顿这辈子只在一家公司干过活,而这家公司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哈芬顿的老爹。换言之,哈芬顿的财富不是自己挣来的,而是从老爹手中承继过来的。
. Z. F; R: ~& G! k/ z2 a- p; V; g' C        哈芬顿最终并没有赢。不过,之所以没有赢,却并不是因为说了这么句假话。事实上,有些人认为哈芬顿根本没有输,因为双方票数相差极少,只是因为如果要求重新点票的话,哈芬顿还得再掏腰包100万美元手续费,哈芬顿遂决意认输了事。其实,就算哈芬顿是真的输了,与其说哈芬顿的例子证明金钱并非万能,倒不如说恰好证明钱的通神广大无涯。何以言之? 只消稍微看看胜负双方的背景就不难明白其中的道理。哈芬顿的对手、民主党候选人范恩斯坦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名门望族,入世之前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出阁之后结婚三次,每一次的丈夫都是巨富。旧金山的房产价格居美国之冠,范恩斯坦的私邸恰在旧金山最昂贵的地区,房子上过电视,其富丽唐皇的程度足以令人咋舌。换言之,范恩斯坦即使不及哈芬顿富有,充其量不过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范恩斯坦是现任参议员,在当选议员之前,曾赢得民主党加利福尼亚邦长候选人资格,仅以微弱之差败在共和党候选人手下。在竞选邦长之前,曾多次连任旧金山市长。早在80年代之初就已蜚声美国政坛。哈芬顿土生土长德克萨斯邦,迁居加利福尼亚不出数载,同加利福尼亚毫无渊源可言。在出马竞选参议员之前一年,也是凭借金钱的神通,刚刚混到个众议员的席位。其在加利福尼亚的政治背景同范恩斯坦相比,判若天渊。如果不是靠2千7百万美元的威力,怎么会同范恩斯坦打得如此难分难解!5 p5 O0 y; F$ Y  ?8 r
        有意思的是,哈芬顿虽说自掏腰包2千5百万,其失败的原因竟然是花钱不够大方。这不是讲笑话,不过,说的不是2千5百万太少,也不是说应当舍得再花100万去重新点票,说的是哈芬顿不该为省几个小钱而雇用非法移民当保姆。因省小钱雇用非法移民当保姆,从而在官场上栽跟斗,哈芬顿并不是首例。克林顿就任总统之后,接连提名两位司法部长人选,都是因此而未能就职。非法移民在美国不得工作的法律早已有之,不得雇用非法移民的法律却是80年代方才制订的。虽然有这么条法律,非法移民照样源源不断流入美国。原因在于执行移民法的机构根本没有能力深入农村、家庭、个体户类型的微型企业,而非法移民也恰好不具备在城市或大中企业中谋事的技术和知识。法律同法律旨在制裁的目标不对号,自然谈不上任何效果。, |' n$ D; q1 j4 h+ `3 B1 [* v8 f
        绝大部份非法移民来自墨西哥,因为墨西哥有的是敢于挺而走险的穷困人口,也因为墨西哥同美国接壤,在很多地段越境易于履平地,还因为同墨西哥接壤的大片地区在历史上本是墨西哥的领土,在这些地区内的合法居民中有不少祖籍本是墨西哥人,愿意接应来自墨西哥的非法越境者。来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大多滞留在比邻墨西哥的德克萨斯或加利福尼亚农村当短工。每逢政府或社会上有风吹草动,声言要加强对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的惩罚,德、加两邦的地主们就群起而鼓噪,说如果不是靠非法移民这批廉价劳动力,这两个邦的农业就会破产。德、加两邦是美国农业的主力,如果当真如此,绝不是件可以掉头不顾的事情。美国联邦政府对于打击农村的非法雇主一直未尽全力,也许正同有这么个隐忧不无关系。少部份非法移民流入城市,大都躲在餐馆的厨房洗盘子,或是住进富贵人家当保姆。哈芬顿的雇用非法移民当保姆,并非独具匠心,不过是“吾从众”而已。之所以因此而“大意失荆州”,是因为正好赶上美国出现反移民的新高潮,而这股潮流又恰巧在哈芬顿竞选的加利福尼亚尤为汹涌,遂让范恩斯坦抓住辫子,打个正着。6 S* c' o% I2 B. C; p"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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