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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 【采风】《星条旗下》(50)-- 政法杂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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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0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        政法杂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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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 E2 W6 }5 r: o) g- X3.2        官司、笑话、情理1 j7 Q' L* H# J- L% e-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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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8 ^8 u2 t          文化与社会背景的差异,不仅影响人的笑觉神经,也左右人的理性认识。据报载,1990年南卡罗莱邦十四岁的女学生吉娜伙同其男友杀死其亲生母亲,并企图毁尸灭迹未遂。吉娜之所以杀母,是因为其母不赞同吉娜结交有过犯罪底案的流氓为男友。吉娜律师的辩护词主要包括这样两点:第一,吉娜受到其母的精神虐待。第二,吉娜智力不同凡响。吉娜因此被从轻发落,仅判六个月劳动教养的处罚。六个月后,从劳动教养所获释的吉娜远走高飞,投奔马萨诸塞邦。五年后,吉娜被美国首屈一指的哈佛大学录取。哈佛大学所在地的《波斯顿邮报》不知底细,撰文把吉娜吹捧为品学兼优的模范。有知悉内情者把吉娜原是杀人犯的消息泄露给《波斯顿邮报》的竞争对手《波斯顿新闻》。《波斯顿新闻》遂以“杀人的学生不是天使”为题,将吉娜的真面貌予以揭露。真相大白之后,哈佛大学宣布取消吉娜的录取资格。出乎哈佛大学意料之外,该校的决定竟然在波斯顿地区引起公愤,甚至哈佛大学的一些学生也在校园内举行示威,要求“还吉娜以公正”。波斯顿大学校长也公开抨击哈佛大学,并宣布欢迎吉娜就读波斯顿大学。哈佛大学发言人声称哈佛大学之所以取消吉娜的录取资格,并非因为吉娜是杀母的凶手,只是因为吉娜在面试时谎称其母死于车祸。吉娜的律师反唇相讥,说吉饥未曾说谎,哈佛大学才是真正的说谎者。. y1 F# ]; S$ q. b! o5 R
         窃以为此事至少有五点有孛于中国人的理性认识。第一,杀人犯,而且是谋杀亲生母亲并试图毁尸灭迹的杀人犯,不判死刑,不判无期徒刑,不判三十年,二十年,甚至也不判一年徒刑,而是只判六个月劳动教养。犯罪的性质和手段均极其恶毒,惩罚怎么可以如此从轻? 第二,所谓吉娜受到其母的精神虐待,无非是吉娜的律师凭空捏造的。“精神”两字有如画龙点睛,说明根本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法官和陪审团怎么可以轻信如此荒唐的藉口? 第三,越聪明的坏人难道不是越危险的坏人? 吉娜的律师怎么可以用“聪明过人”四字替吉娜辩护而且竟然生效? 第四,杀人者得以逍遥,没有人说不公正,哈佛大学反倒被责以不公正。公正的义意究竟何在? 第五,哈佛大学不敢以杀母为理由取缔吉娜的录取资格,而须以说慌为藉口。难道说谎之罪有甚于杀人?9 s9 y5 z! s6 S. y5 q! I  e. U
        中国素有慈孝的传统。慈指父母对子女的爱护,孝指子女对父母的敬顺。慈似乎是人的天性,甚至可以说是动物的天性。孝则似乎有待后天的教育。有些人以为孝是儒家思想的特点,在西方根本不存在。这种说法其实是不确切的。比如,著名英国历史学家、《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吉朋就曾说过:“我的孝顺出于自然而无须勉力为之”(“My filial obedience was natural and easy.”)。说现代美国社会没有孝道,倒是不假。据作者的观察,现代美国社会不仅不提倡孝,甚至是提倡不孝。吉娜杀母而受到法庭和社会的宽宥,在美国并不是特例而几乎可以说是常理。距吉娜事件不久,加利福尼亚一对极富有的夫妇双双在家中被人谋杀。两个二十几岁的儿子继承了大笔财产之后立刻花天酒地。没多久,警方发现凶手原来不是别人,正是死者的这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对杀父杀母的罪行也都先后招了,只是不肯承认动机在谋财,而是同吉娜一样,诡称遭受父母的经神虐待,外加性侵犯,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女孩子被继父强奸比较能令人相信,但也得有真凭实据才行。男孩子被亲生父母强奸实在是闻所未闻,而且毫无证据可言。这样的官司居然要审半年以上,而且竟然是以无法定罪而不得不重审。前些年,各电视台和报纸还竞相报道过这样一件官司:一个十来岁的男孩一心要投靠一户有钱人家做养子而拒不承认其贫穷的生母。官司断下来,居然是生母败诉。法官宣布的理由是:这男孩子在有钱人家长大会有更好的前途。如果美国社会不是提倡不孝,请问如何解释这样的判决?既是提倡不孝,宽宥和同情吉娜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5 Z5 C8 Q9 D8 g; s$ ?- ]! [
        如果承认慈是人的天性,就不能说美国的父母不慈。但美国做父母的不如中国做父母的那么慈,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一般说来,美国的父母不会为其子女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最为明显的例子,是美国夫妇极少会因为替子女着想而维持婚姻关系。一位极有地位的专栏作家曾经在其专栏上谈起他的一件家事:这位作家的儿子被普林斯顿大学和一所在名气与水平上均不可与普林斯顿大学相提并论的邦立大学同时录取。普林斯顿大学不提供奖学金,当年四年下来的学杂费总共大约12万美元。该邦立大学不仅颁发奖学金,而且给予生活补贴。如果就读该邦立大学,基本上可以不用花钱。做儿子的想叫做老子的掏腰包送他去普林斯顿。做老子的告诉儿子:想去普林斯顿,自己去申请联邦政府的教育贷款,就业后自己去还,休想打老子的主意。结果做儿子的不想负债,遂决定放弃普林斯顿。这位作家的年收入少说也有三、四十万,绝对不是付不起普林斯顿大学的学杂费,也绝对不是付了这笔学杂费后就会捉襟见肘,充其量不过是退出豪华的私人俱乐部,或是少换几辆高档轿车,却宁可让子女在学业和前途上蒙受损失。若干年前作者替芝加哥大学面试新生,亲自遇到一个极为类似的例子,足见拔一毫以利子女而不为也的父母在美国并不罕见。有些美国父母甚至可以反过来为自己的利益而令其子女彻底牺牲。例如,一个离婚的少妇为了巴结新欢,竟然忍心淹死两个亲生的幼子,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同年,另一个女人不仅容忍其男友奸杀其亲生的幼女,而且协助其男友毁尸灭迹。这样的事情虽不多见,但其存在本身就足已说明美国人的人伦关系与中国人的人伦关系截然不同。明乎此,也许能够有助于理解为什么所谓精神虐待与性侵犯的辩护能令美国人深信不疑。
' c7 D6 f6 C# M% u9 u6 R+ B1 j        用智力过人替罪犯辩护,是美国律师的惯用伎俩,吉娜的律师不过因袭成规,并非匠心独具。也许美国人不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而讲“上智从宽,下愚从严”。然而,即使如此,这种辩护手法其实还是有可议的馀地。所谓智力过人,是指美国某特定智力测验的成绩高于平常人所能及。这项特定智力测验的成绩在英文称之为“intelligence quotient”,中文译为“智商”,未见其妥,因为“智商”连文并不能顾名思义,倘若不加解释,仍然不知所谓。但这译法好像已被普遍接受,姑妄从之。70年代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曾把二十名智商奇高的儿童记录备案,二十年后,根据挡案所载的线索一一找到这二十名业已成年的人的下落。意外地发现这二十名智商奇高者之中没有一个人有出色的成就可言,有几人漂浮在社会的上层,有几人滞留在社会的中层,有几人沦落在社会的下层。这种结局同一般智商泛泛之辈毫无区别。究其原因,可能有三。第一,测验的方法有问题,因而结果不准确。第二,所谓智商,根本是一项毫无实际义意的参数,因而不能用来衡量一个人的智力能量。第三,第一和第二种可能性同时存在。无论原因为何,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的调查结果说明智商高并不意谓着智力高。事实上,吉娜的案子本身已足以说明这一点。真正聪明的人绝不会同流氓搞上如胶似漆的关系,真正聪明的人更不会为了同流氓鬼混而谋杀生母。
, s; A3 J, o  q+ Z$ C" a          曾经有人想推广世界语,虽然所谓世界语者,完全以印欧语系的语言为蓝图,同中文了不相涉,在中国也曾有应声虫,现在好像是无论中外都乏人问津了。世界语之所以不能成功,在于各民族的文化背景、表达方式、思维逻辑等等皆相去太远,令人无从取舍或混溶。根据自家的法律而指东划西,谴责他人的行为不合法者,却还为数不少。这些人似乎不懂,法律像语言一样,属于一个民族,而不属于全世界。世界语行不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也不存在。凡是符合一个民族自己的情理的法律,都是正确而合理的法律。中国人不必因不理解美国人的情理,而把美国人的官司当成笑话。反过来,中国人也不必因美国人不懂中国人的情理,笑话中国的司法,而惶惶然不可终日,以为非彻底美化方能现代化。或者骨子里虽不想改,也以为非在表面上美化一番不可。中国人应当关注的只应是:中国的司法是否符合中国人自己的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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