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生活琐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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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长铗归来乎,出无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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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 ]- m0 x/ f4 v 西北欧诸国的高速公路上往往没有时速限制,理由是相信开车人不会开到自己不能控制的地步。美国政府却不如此相信群众,不仅在公路上每隔一段距离立下一块时速限制牌,而且经常在上下坡或树丛隐蔽之处埋伏下警车,用雷达追踪来往车辆的车速。70年代末的石油危机发生以前,美国大部份高速公路上的时速下限为45英里,上限在70英里以上,由各邦立法机构自己决定。石油危机发生之后,国会决定由联邦政府统一规定时速的上限,定为55英里,据说是因为这个速度最省油。不少中国人喜欢称道美国人的守法精神,如果仅从高速公路上观察,却看不出美国人的这种品质,几乎所有车辆的车速都在60英里以上。70年代的石油危机过后,有鉴于55英里的时速限制没有效力,国会又通过决议,把权力重新下放给各邦。此后,除东部外,不少邦都把时速限制放松到70英里,不过各大城市均以车的流通量太多为理由,在市区和郊区的高速公路上仍保留55英里的规定。比如,芝加哥远在距市区40多英里之外,就竖起时速限制55英里的牌子。一些小城市大概是不想被人小觑,也仿大城市之例,在5、6英里外令车降低时速。开车人想要不超速,除去得知道一般性的时速限制之外,还得时时留意路边的这些标记以便及时调整速度。9 ^0 u5 s g9 T( U6 E5 | R
即使计入通货膨胀,如今的汽油价格也早已高过70年代石油危机时期,国会却并无授权联邦政府重新规定时速上限之举。说来奇怪,对于近三年来的油价飞涨,不仅美国国会与联邦政府无动于衷,美国民间的反应也远谈不上激烈与敏感。直至目前为止,耗油量最大的SUV仍然充斥各级公路。难道是因为危机既然来过一次,遂令美国人司空见惯,不再在乎了么?- _8 c( ]( R6 M/ ~
各邦各市对时速的监督宽严相去甚远。内华达邦管得最松,即使在联邦政府要求55英里的时候,在内华达邦开85英里也很少会遭警察截拦。目前内华达邦已回到没有时速限制的状态。作者曾在时速限制为55英里的时候两次沿80号公路横贯内华达邦,根本没有看见警车的影子。绝大部份时间不仅没有警车的影子,在视野所及的前后左右连任何车的影子也不曾见着。内华达邦之所以管得松,很可能同根本没有几辆车好管不无关系。有人警告作者在犹他邦和俄亥俄邦要特别小心,作者也曾两次沿80号公路横贯犹他和俄亥俄,结果被警察拿下两次。一次在犹他邦首府盐湖城以东的山地,另一次在俄亥俄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在犹他的那一次,仅仅超速3英里,换在别的邦,警察根本不会予以理会。在俄亥俄的那一次,时近半夜两点,大雨如注,却偏偏有警车埋伏在树丛里守株待兔。由此可见,这两邦的管得紧,都不曾浪得虚名。
# m F" Z: V0 x; t, H 管得松或管得紧,并不一定意味着注重或漠视交通安全,很可能只是因为当地的警察局是否想叫人留下买路钱。《美国日报》登载过这么一则报道:俄亥俄邦有个唤做林德尔的小村庄,人口不足200。71号公路有440码从林德尔穿过。林德尔每年开出5,000张超速罚票,收取罚款40万美元,占全村财政收入的80%。这消息之所以上了全国性的报纸,是因为有一次罚错了人。说“罚错了人”,不是指被罚者并未超速,只是此人不是寻常百姓人家,而是俄亥俄的邦议员。议员大人被罚之后大怒,在邦议院发起一项提案,规定地方政府至少得有880码公路穿过其管辖地区方有资格签发罚票。该提案经邦议会投票通过,成为俄亥俄邦的法律。林德尔村政府不肯罢休,说邦议会通过的这项法律有违宪法,打算上告联邦法院。结果如何?作者未遑追踪。
* A1 @7 D8 {8 k% { 因为有车而招致的罚款并不止于停放违章和超速行驶这两项。记得在旧金山湾区居住时,某日从商场的停车场开车出来,要驰上最靠左的路线以便左转进入高速公路。因为左线上车水马龙,无缝插针,只好先转上中间的一线。行到十字路口时,左线地面上有白漆的左转箭头,中线有白漆的直行箭头,分别指示左线只能左转,中线只能直行。十字路口的交通灯柱上一字排开三盏灯,两绿一红。左边绿灯上有左转箭头,中间绿灯上有直行箭头,用意同地上的白漆箭头相同。当左边的绿灯亮时,停在左线的司机明白作者有进入左线的意图,客气地挥手让作者先行。岂料刚刚转入高速公路,一辆警车从后追来将作者截住。警察递上一张罚票,上面写着两项违章:一为违反地面箭头,一为闯红灯。作者申辩说:左转讯号为绿灯,闯红灯之说不能成立,应当只有违反地面箭头一项。警察二话不说,从裤带上解下手铐,问作者是想锒铛入狱,还是老老实实在罚票上签字。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姑且权充一回好汉,在罚票上中规中矩签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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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罚票上签字并不表示认罪,想打官司,仍可按罚票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出庭。倘若罚票上没有出庭地点时间而只有法庭的电话号码,收票人就得主动打电话去询问出庭日期与地点。倘若置之不理,可遭逮捕。不过,同警察打交通官司,赢的概率近乎零。凡是去出庭的,大都并非寄望于打赢官司,只是希望开票的警察因故不能出席,官司因此而不得不取消。如此,则不仅免交罚款,而且不留违章记录,一举而两得之。作者有过一次出席芝加哥市交通法庭的经验,事缘在某十字路口正准备掉头时被一名当街而立的女警喝住,作者申辩说十字路口并无不准掉头的标记,女警说用不着有,她的话就是命令。不仅开上罚票一张,而且还警告道:如果不乖乖儿在罚票上签字走人,就会以阻碍警察执行任务为名,再开第二张。于是,作者又权充了一回好汉。出于好奇,决定不付罚款而去法庭见见世面。同作者一起出庭的不下五、六十人,大都衣裳褴褛。由此推测,有钱人是绝不来此地自讨没趣的。等了不下二十分钟方才见一位女法官慢悠悠踱上法官席,等法官站立定了,庭下一名职员高声喝令全体起立,法官却并不回礼,傲然就坐。待法官坐定之后,职员拿出一张名单,念出三、四十个名字,吩咐这些人立即退庭。等这批有幸免予起诉的人乱轰轰退出之后,有那么四、五名警察走进法庭,其中包括给作者开票的女警。职员把留下的被告逐一唤到法官面前,由法官问一声是否认罪。在作者之前的被告统统认罪,于是,由该职员引到一旁,吩咐如何付款。一看这架势便知官司没打头,轮到作者时,也依样画葫芦,认罪了事,随大流去出纳处排队,等着破财消灾。9 x) j* x) D8 g0 S) {
以上两次遭遇的警察皆横蛮而霸道,彬彬有礼的警察作者也有幸遇见过一次。那是在首都郊外,一辆把讯号灯藏在车内的警车在作者车后尾随了足有一英里,然后闪亮讯号灯,示意作者在路边停下。警察走上前来,先是举手致敬,口喊一声 Sir,然后斯斯文文地道上缘由,说在作者的车后跟踪了一英里以上,发现作者的车速一直在70英里,而该处的时速限制是55英里,所以不得不开一张罚票。作者在罚票上签过字之后,警察又一次举手敬礼,并祝作者一路顺风。首都地区的警察是否受过不同的训练,因此才会如此与众不同? 未遑考证,不敢置喙。
( L) p, r. t. z5 l* {4 q5 E' O, _1 C 有位朋友期末考试后驱车回家,思想尚在思索一道没解开的试题,遇见红灯竟然忘了停车。被警车截住后,忙不迭解释心不在焉的理由,警察一声不响,一连开下三张罚票,把朋友吓得魂飞魄散。回家之后才敢把三张罚票摊开来定睛细看,却见三张罚票上的出庭日期都写的是“12月25日”。那日子是圣诞节,全美国没有哪个衙门开门。叫他圣诞节去出庭,朋友以为该警察一定是跟他开了个大玩笑。初听这真实的故事,也以为这警察风趣得很。直到又听到另一位朋友的另一个同样真实的故事,才对这位警察究竟是幽默还是糊涂,不能不存疑焉。这另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有关抢红灯,所不同的是,朋友说她的车子开过去时是黄灯而不是红灯,而警察只给她一张罚票而不是三张。事发在1996年5月某日,罚票上的出庭日期却写着“1995年6月18日”。荒谬之处还不仅止此,朋友的车是辆黑色、四门的轿车,罚票上写的却是绿色、双门的轿车。朋友打电话给法院,说她没办法回到1995年去出庭,法院说日子错了也得出庭,权且改为1996年6月18日。朋友在法庭上又指出她的车子既非绿色,亦非双门,这才胜诉。不解的是,虽然胜诉,却照样得承担开庭费。据这位女性朋友说,她不仅有碰上糊涂警察的运气,也有碰上天真警察的运气。有一回她超速行车被警车截住后,急中生智,告诉警察说车里的小孩急于要上厕所,这才开快车,警察听了之后,不仅未给她罚票,反而催她赶快上路,并告诉她前面不远就有一处休息场所,千万别错过。只是不知这位警察截住了超速的男人,是否也会如此通情达理。否则,是天真汉还是登徒子,嘿嘿!还很难下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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