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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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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柞里子 于 2009-11-27 19: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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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怎样在美国生存》: h9 K' J! q8 Y  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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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简介1 G* T( ~+ J$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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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是学校? 还是托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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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行十三年义务教育,幼儿园一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幼儿园往往附设在小学之内,其实已是小学所一部份,只是还保留幼儿园的名字而已。中学有初中高中之分,但年级的称谓却不是从初一到高三,而是从七年级到十二年级。美国的中小学教育情形如何? 有人说只消看两项统计数字就够了。数字之一,不敢上学的学生日平均16万。数字之二,带枪上学的学生日平均13万。4 U) f2 n: c0 N#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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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电视新闻杂志节目“最佳时间”( PrimeTime )对科罗拉多邦某市区的一所中学作过一次专题报道,对数字不敏感的人,也许能从这份报道中获得更加清晰的图像。这份专题报道内容颇为充实,恕不能在此一一复述。姑举其中两个片段以见一斑。片段之一,校门口校警林立,如临大敌,手持雷达探测器的校警挨个将学生周身上下检查。摄影镜头从大门移向一个窗口,一名男生正匆匆往窗里塞一个纸包,另一名男生从内接应。纸里包的是什么? 无从得知。但既是不能走大门,想必是通不过雷达探测器检查的物品,非刀即枪。在此以前在其他电视新闻节目中看到过纽约市某中学校大门口的情形,大体雷同,不同之处是纽约市的那所学校除有校警把关之外,还敷设有钢丝网,俨然像一座监狱。这里倒还没有那么恐怖。片段之二,教室内两三个男生传递篮球,三四个女生交头接耳,其馀拳打脚踢,搂搂抱抱,喝水抽烟,谈天说地,挤眉弄眼,发呆打盹者不一而足,唯独没有正襟危坐,读书写字的。老师在堂上的交椅中高翘二郎腿,闭目养神,眼不见为净。较之文化大革命中复课闹革命时教室内的混乱与不成体统,有过之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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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情形既然不堪以至于斯,16万学生逃学委实情有可原。就理论而言,逃学在美国是犯法的,法律责任由家长承当。就实际而言,家长因子女逃学而吃官司的事例并不多见,可能是因为认真负责到把逃学学生家长一一告上法院的学校为数甚少。既是说并不多见,则并非根本不存在。某地某女学生多次逃学,校方报告法院,法官将逃学学生之母传上法庭,责以不教之过。其母说女儿身上自有腿,女儿往哪跑,实在管不着,别说女儿不上学莫奈何,女儿常常夜不归家,也无办法。法官于是勒令用一条锁链把母女双双锁在一起,锁匙由母亲掌握,除去上厕所、洗澡、睡觉,不得开锁。换言之,母女得锁在一起双双一同出入教室。被唤上法庭,锁以锁链的为什么不是父亲? 新闻报道只字未提。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养不教,父之过”之说,责父而不责母,当是重男轻女的传统在作怪。美国的传统恰好相反,视子女的教育为女流之末事,大男子汉不屑为之。这位法官责母而不责父,未知是否中毒于如此这般的美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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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f& W- p. B& D. g, s# g) q这位法官的判决不可不谓新裁别出,但显然不足以为法。别的不说,试问如果其母有工作,将作如何处理?更进一步说,如果逃学的学生有父而无母,而其父又恰恰身为当今之总统,难道也要总统天天锁上锁链上学校不成?虽然不足法,倒是不失为一场笑剧。下面要提到的另一个例子却难免不令人掉泪。逃学的也是个女生,有母无父,母亲是超级市场的售货员。每逢女儿逃学,法官就以管教不严的罪名判其母入狱若干天。蹲在监狱里不仅更加无法督促其女上学,而且因为丢了饭碗,使其本来就穷困的生活更加苦不堪言。同样的犯法,判决可以如此不同,于此也可见美国法制远非健全之一斑。) @, @, S, G7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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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法官都可以说在执行义务教育法上不遗馀力,问题在于:如此执法,究竟对于教育有何意义可言?西方有谚曰:“仅一人之力可引马至于水,虽十人之力不可强饮之。”( One man may lead the horse to the waterbut ten cannot make him drink.) 能强行将学生押送学校,并不等于能强迫学生“学而时习之”。有位朋友说,法官绝不会天真到缺乏如此浅陋的常识,只是如我之辈天真地以为强迫青少年上学校的目的在于教育,其实是在于社会治安。换言之,学校不过是减少青少年上街为非作歹的时间的临时托管所。前不久,电视上报道一件好人好事。说的是某地一个黑人利用学校场地义务组织夜晚篮球陪训班。被歌颂的好人以及记者,异口同声地将此举的功劳说成是减少了青少年上街为非作歹的机会。可见持类似意见者,还真不乏其人。& a3 n: o7 u' E! z) E9 V-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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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的中小学大都如“最佳时间”所采访那一所,那么,把美国的中小学说成是为减少犯罪而设的临时托管所倒也不能说是诬蔑。不过,事实上这样的学校只代表市区的公立学校,私立和郊区的公立学校的情况迥然不同,而美国的城市人口除纽约、芝加哥等大都市外,大都分布在郊区,所以,上“临时托管所”的中小学生大约不足中小学生总数的一半。市区内的公立学校不曾涉足,据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大都屋舍破败,设备残缺,环境萧条。身历其境的郊区公立学校则不下十馀所,其中一两所曾经每周必去两三次,因为家有两千金双双参加游泳训练班,其日常训练和比赛都使用公立中学的室内游泳池。学生平日上下学有校车接送,像游泳这类的课外活动,则须劳驾父母开车自行接送。身既为父母之一半,是以少不得要往学校跑。: g% J" _  v0 F. q" _

7 K# |/ Z- z. K' `7 @( J但凡作者去过的郊区公立学校,一概室外草木如茵似锦,室内冷暖二气俱全。地上的铺设非地毯即瓷砖,墙上的涂抹非墙纸即油漆。即使是小学,也有颇具规模的图书馆,电脑房,以及供篮球、排球、体操等用途的多功能体育馆。高中更有室内游泳池、室外网球场、足球场、棒球场、橄榄球场以及接近专业标准的田径场地和跑道。同为公立学校,为何在市区者同在郊区者的物质条件相去如此之远? 一言以蔽之曰:在于贫富的隔离。公立中小学的经费有相当一部份来自学区所在地的财产税和教育税。美国的学区,是中国没有的一种教育行政区划。市区的学区往往同市区的范围相吻合,郊外的学区则往往跨越多所小型市镇与县属地段。美国的富有及中产阶级之家大都居镇、居县、而不居城,所以郊区的财产税收往往可观。城里的居民大都属于穷困户,不拥有财产,因而城区的财产税收经常是微不足道。教育税是一项特别的税收,征多征寡由学区居民投票决定。美国的家庭收入基本上同家庭的教育程度成正比。换言之,教育程度高的也大都居镇、居县、而不居城。一般来说,教育程度愈高者,愈重视教育,也愈倾向同意征收教育税。反之,教育程度愈低者,愈不重视教育,也愈倾向不愿征收教育税。这两项因素加在一起,遂使郊区学区远较市区学校经费充足。中国有上行下效之说,放之美国亦然。大凡做父母的重视教育,做子女的也会有志于学。一般来说,在郊区的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大都循规蹈矩,安分上课,同“最佳时间”所报道的情形判若天渊。# b- `6 r& x- B/ `5 D" F0 c" Z!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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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家庭收入不仅基本上同家庭教育程度成正比,也基本上同种族构成一定的关系:白人家庭收入长期以来最高,最近方才被亚裔超越,拉丁美洲裔居第三,最下为祖籍非洲的黑人。亚裔在美国所占比例微不足道,拉丁美洲人移居美国者日益增多,有超越黑人,成为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之势,不过,毕竟是将来之事。就历史和目前而言,黑人既是为数最多的非白人种,也是收入最低的人种。因此,美国贫富的隔离又同时表现为黑白之间的种族隔离。/ F0 e* ^  T6 D, R  `

8 P2 h* T& Q& f+ I/ z至于黑白的种族隔离为什么表现为黑居城白居郊的格局,那还得从一桩有关教育的公案谈起。1954年以前,美国普遍实行黑白隔离的教育制度。这种制度的合法性基于1896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佩雷斯对傅克荪案”的裁决。裁决声称种族隔离的措施并不一定意味着种族歧视。当时持不同意见的最高法院法官哈兰就指出这种说法不过是欺人之谈。然而,这欺人之谈却足以使黑人在所谓与白人平等之后仍不得与白人同校就读的制度维持了半个世纪之久。1954年堪萨斯邦首府托陪卡市黑女童琳妲·布郎申请就读该市一所公立白人小学,遭到拒绝之后控告托陪卡市教育局实行种族歧视的政策。这件被称之为“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这一回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打了50多年前的前辈们一个耳光,宣称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有违宪法关于平等待人的原则,必须立即停止。& ]; K% U8 g, j8 K! `- e; C
美国的城市居民本来以白为主,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大量黑人拥入城市寻求就业机会,不愿意同黑人共处的白人开始逃往郊区。不过,由于存在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仍有不少白人留在城里。“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裁决终于使绝大多数当时仍然居城的白人迁居郊区,把城里原本专为白人而设的学校连同本来专为黑人而设的学校一起,统统让黑人全部占领,使城里的学校全部成为以黑人为主的学校。郊区的生活费用高,大部份黑人负担不起,不能步白人的后尘迁往郊区,从而使郊区的学校成为以白人为主的学校。“布郎对托陪卡市教育局案”的裁决本来旨在创造黑白混融的教育环境,结果只是终止了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却并未能终止黑白种族隔离的事实。有鉴于此,最高法院于1971年颁布一项美国人惯称之为“busing”的法令。“busing”亦作“bussing”,专指联邦法院有权采用校车接送部份居住在城区的黑人学生前往郊区学校就读的法令,姑译之为“校车法”。% M% u9 p%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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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法颁布之初在白人中间曾引起极大的不满,以至政府不得不多次出动警察弹压白人的示威。在地方政府拒绝合作时,还得靠联邦政府出动军队,俨然像一场内战。为缓和白人的敌对情绪,1974年最高法院从原有的立场稍稍后退,在对“密利肯对步莱德理案”的裁决中宣称:如果郊区学校以白人为主的现像不是由非法的隔离政策造成的,则联邦法院无权强迫郊区学校接受城区的黑人学生。事隔30年有奇,事态却有了意外的转折。如今一般白人虽然仍不愿与黑人为邻,但对于其子女就读的学校之中夹杂几名来自城区的黑人大都持容忍态度。现在带头反对校车法的不是白人,反倒是一些黑人领袖,所据理由是,校车法隐含着认为使黑人混入白人社会就会提高黑人素质的种族歧视的观点。根据校车法,郊区学区每接受一名城区学区的学生,地方政府须给予郊区学区一笔借读费。不少郊区学区行政当局舍不得丧失这笔收入,反而四出游说立法机构,唯恐终止这项法令的执行。根据哈佛大学的调查,目前学区种族隔离最为严重的五个邦为纽约、加利福尼亚、密西根、伊利诺依和密西西比。其中以纽约邦的情形最为糟糕,只有15%的黑人学生就读以白人为主的公立中小学。同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学区种族隔离最不严重的五个邦为肯塔基、内华达、内布拉斯加、堪萨斯和俄克拉荷马。其中以肯塔基邦的情形最好,黑人学生就读以白人为主的公立中小学的比例高达96%% @( E, n7 z& ~/ q: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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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恰好是在肯塔基邦最大的城市路易维尔,市教育委员会中唯一的黑人委员不以校车法为然,要求重新审查校车法的价质。真是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知从何说起。小女在上小学一年级时,班上就有一名根据“校车法”从市区学区来借读的黑女童。为了能赶来远离市区的学校上学,小小年纪每日天还不亮就得起床。每逢学校有春游一类的活动,则从来不曾参加,因为缴不起区区几块钱的活动费。听小女说起这位同窗,已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提起来,仍不能不令人心酸。8 y7 s9 A; Y; N$ y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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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学区行政当局整天忙于校车法这类政治是非,遂使美国中小学的教育质量每下愈况。这说法是否有道理,从未作过研究,不敢妄下断语。不过,美国今天的中小学教育水平即使仅以郊区的学校而论也远欠理想,倒是的而确焉。美国中小学教师大都具有大学学士学位,不少兼有教育硕士学位,学生学习质量欠佳显然不能规咎于师资水平不够高。以作者的观察,其主要原因有四。原因之一,过份强调个人或个性的价值。只闻“我因我之为我而不同凡响”(I am special because I am me)一类的高调,不闻“见贤而思齐焉”一类的教诲。学生无论品德优劣,能力高低,无不趾高气扬,踌躇满志,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5 g/ a4 T, N* a# ]

  z: ]5 I1 ?# \. b* e原因之二,过份强调创造与理解,忽略记忆与练习的重要性。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加减乘除还在掰手指头,就侈谈发明创造。师生均以理解为满足,不明熟能生巧之道,家庭作业近乎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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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b! Q/ g- |0 [4 E原因之三,重音体美而轻数理化。音乐、体育、美术的活动搞得如火如荼,数学、物理、化学的教学乏人问津。3 r' T7 D$ Y9 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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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之四,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女大都就读私立学校,如何提高公立学校的教育水平提不起有钱有势者的兴趣。凡是有钱有势者不感兴趣之公共事业,在美国休想有所成功。有钱有势而不搞特殊化的当然也有,最为人所熟知的例子是卡特在就任总统之后仍把女儿送往公立中学就读。不过,像卡特这类的天真汉毕竟不多,更多的是像克林顿总统夫妇一流,飞黄腾踏之后不再能安于贫贱。克林顿夫妇在竞选时侈谈公立学校并不比私立学校差,一旦当上总统,却立刻把女儿送进首都哥伦比特亚区达官显贵子女云集的私校。面对CNN电视记者赖瑞·肯的质问,克林顿先生面红耳赤,顾左右而言他,可见羞耻之心犹有存焉;克林顿太太则面不改色,大言不惭地声称上私校是女儿自己的选择,做父母的不能有所干涉。赖瑞·肯在结束采访时不无挖苦地反问:在美国能有多少学生能够如此有幸地选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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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中小学免费而且没有入学考试,只问是否住在学校所辖地区,不问品学优劣。私立中小学学费高昂,而且往往择优录取。私校的水平如果不比公校好,势无存在之可能。凡是声称私校并不比公校好的说法均属欺人之谈。除去公立和私立的学校之外,还有基督教或天主教办的教会学校。教会学校不免费,但学费不及私立学校高,中产阶级尚可负担得起。一般说来,教会学校的学习成绩也是介乎私校与公校之间。与公私两校皆不同的是,教会中小学中的学生少不得要读《圣经》,因而使大多数非教徒为之却步。美国施行政教分离的政策已久,公立学校既是政府的一部份,因而也不例外,读《圣经》或做祷告一类的事情在公立学校中本是早已禁止之举。近年来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保守势力抬头,抨击禁止在公立学校中祷告侵犯人权,有违宪法。克林顿政府面对这一挑战,模棱两可,听任各邦行政当局自行处理。坚决反对把宗教搞进学校的也不乏其人。某公立中学语文老师叫学生写篇历史人物传记,有学生问是否可以写基督,老师曰否,学生固执己见,照写不顾,老师判予零分,学生不服,上告学校当局,校方支持老师,学生上告法院,法官以无权干予学校教学为理由,拒不受理。  o% Z! @: q: I;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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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美国新闻媒介时时忧心忡忡地指出美国中学生的学习成绩赶不上西欧,远不如日本,以为长此以往,美国的工商业产品将颇难在世界上与人竞争。如此耽忧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美国工人的学历大都止于中学,中学教育质量低劣的直接后果之一,是工人的知识和文化程度低下。低到什么程度? 某公司人事部门指出,80%前往申请就职的人竟然不会填写简单的申请表。举此一端,可见一斑。有意思的是,在同外国进行比较时,从来不曾提到过中国,大概是以为中国属于第三世界,不屑一比。前几年有人从国内来信,说是国内的教科书质量太低,委托代为购买美国的中学数学教科书。可见国内也有人误以为美国的中学教育质量比中国高明。作者在回信中告诉这为朋友:第一,美国的中小学教科书是非卖品,开学时由学校发给学生,学期结束时还给学校,连旧教科书也无从寻觅。第二,美国不像中国,没有统一教材,甚至在同一所学校,不同的班也可能选用不同的课本,根本不存在美国的教科书一说。第三,一般来说,美国中小学的智育质量远不如中国,数学水平尤差,而尤差的主要原因正在于教科书的编写大有问题。所以,即使买得到美国的数学教科书,也实无购买之必要。此信既去之后,渺无回音,想是以为作者借故推托,遂同作者绝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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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约有一半的高中毕业生就读大学。之所以说“就读”而不说“考入”,是因为美国并不存在像中国那样的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大学录取新生主要凭的是SAT-IACT的考试分数,以及高中一、二年级的成绩。美国大学录取通知早在高中毕业之前就已发出,高中三年级的成绩因而不在审查之列。SAT-IACT分别是Scholastic Appitude Tes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的省称。ACT不及SAT-I普遍,似乎只流行于南部和所谓“midwest”一带。“Midwest”直译作中文为“中西部”,而事实上却指美国正中心的几个邦。美国人之所以习称位处中心的芝加哥和圣路易斯一带为中西部,是因为美国的历史以如今的东部为中心,类似于中国人习称同样位处中心的兰州地区为西北。SAT-I勉强可算是全国性的统考。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考试并不在同一个时间举行。美国从东到西有四个时区,而不是像中国那样统一使用北京时间,最东部时区考试进行三个小时之后,最西部时区的考试方才开始。SAT-IACT也不是一年一度的考试,考生可以在多次考试之中任选一次或多次。既有多次,题目自然不同,但成绩却一视同仁。凡参加多次考试的,据说以最好成绩为准,可是每次考试的成绩都须呈报,因而不能不令人对此存疑。无论是SAT-I还是ACT,都不是像中国的高考那样对中学所学各科作一次总的检验,而是只考英文和数学两门。数学部份的题目以初中三年级的内容为上限,浅易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对于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来说,英文部份的题目也绝谈不上难。7 n# R9 M% |' q& K) }

) j" O0 J9 R2 c) [各大学对SAT-IACT的分数要求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大学往往不公布最低分数要求。公认一流而不公布分数要求的包括哈佛大学。这类学校之所以不公布分数要求,为的是开后门。一位哈佛大学毕业的美国朋友告诉作者:上哈佛这类学校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凭本事从前门进去的,另一种属于世世代代上哈佛的家族,比如,哈佛出身的前总统肯尼迪就属于这样的世家,耶鲁出身的布什父子总统也属于这样的世家。这类人家的纨绔子弟大都没有本事走前门,非开后门不得其门而入。这些世家凭什么令哈佛这样的学校如此买账? 凭手里有向大学巨额捐款的账单。至于最差的大学为何不公布分数要求,自然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其实是没有底线可言,考不考SAT-IACT一样录取,说要看SAT-IACT的成绩,不过是做面子的官样文章。旨在衡量某专一学科的考试在美国称之为Achievement Test。数学、物理、化学、英文等各科均有,统名之曰SAT-II。不过,这类考试并不是必考的,绝大部份大学也不用来决定录取与否,而仅用来决定学生既经录取之后是否可以免修某些基础课最。+ c0 W" [4 }) a; C/ C9 e. q8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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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虽然绝谈不上难,想要进入一流大学却也并不容易。首先,被录取不易,想要获得奖学金就更难。SAT既然容易,分数考得高的自然大有人在,比SAT比不出高下,比中学的成绩,比中学的质量,比学业以外的本事,比父母是否是校友,比面试时的应对功夫。此外,还得看种族和性别。从1972年起,各大学都在联邦政府的要求下实施一项称之为affirmative program的措施,旨在制止大学录取学生时歧视非白人种和女性的倾向。在实行过程中,affirmative program演变成配额制,每个学校都得定下一定的名额给少数民族和女性,否则难免不被指为种族或性别歧视而惹上官司。所谓少数民族,本来是包括华裔在内的,可能是因为华裔上大学的比例太高,上一流大学的比例尤高,华裔近来竟然被各大学不成文地归入白人一夥,成了不利条件。配额制近来频遭白人攻击,被指为违反宪法与种族歧视,能否继续下去,颇成疑问。其次,录取了还得读得起。美国一流大学绝大部份是私立的,私立的一流大学的学费大都接近4万美元一年,加上生活费用,一年的开销少说也得6万,绝非中产阶级所能负担得起。美国联邦政府提供教育贷款,利息较低而且在校就读其间不计利息,条件不能说不优惠。不过,贷款额有限,而且终究要连本带利归还,尚未就业就背上一身巨额债务总不是滋味,因而不少人即使被录取,只因没有奖学金也只好弃权。近年来,普林斯顿、哈佛、耶鲁、布朗等大学先后施行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费或减收学费的政策,自然是出身低收入家庭的优秀学生的福音。不过,能这么做的大学极少,因为绝大多数大学没有如此的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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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与学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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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高的美国人或居留美国的外国侨民可以申请联邦政府的教育贷款,也可以半工半读。这两个法子对外国留学生均不适用,因为外国留学生既无资格申请联邦政府的教育贷款,也没有做工的权力。外国留学生若不能靠自费,就只能靠奖学金。中文笼统地称之曰奖学金的财源,其实并不止一种,在英文中也各有不同的名称。颁发给大学生的,称之为scholarship。颁发给研究生的,若接受者无须做任何工作,则称之为fellowership,若接受者须协助其导师教课或从事研究,则称之为assistantshipAssistantship似乎只是在大学里流通的词汇,一般字典尚不收录。除去名称和性质的不同,来源也不一。有直接由学校颁发的,有由基金会、公司和社团提供的。Fellowership 基本上只给予文科的研究生,assistantship 基本上只给予理工科的研究生,商学院和医学院的fellowership 基本上只给予Ph.D.,而不给予MBA M.D.。由基金会、公司和社团提供的奖学金种类繁多,条件不一,有些甚至稀奇古怪到找不到合适人选而给不出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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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报曾刊登过一篇谈奖学金的文章,说奖学金固然不易申请到,如果懂得决窍,难度也有可能大大降低。决窍何在?在于不放过任何机会。一般人仅寻求大学颁发的,或知名度高、给钱多、不具有特别条件的奖学金,不谙人弃我取与积少成多之道。该文举出一名女学生为例,此女生成绩平平,其他方面亦无过人之处,但在申请奖学金上锲而不舍,数目小至几百元的也不放过,明知条件不合的也照申请不误,填写的申请表与为满足要求而撰写的文章数以千计,结果总共申请到为数40万美元的奖学金。
% G# R3 {, v" V% V. e  \这位女学生的手法虽不免投机之讥,却不能谪之以行不由胫。行不由胫,走旁门歪道的也不乏其人。美国国防部颁发一种奖学金,不仅负责支付学费,而且提供生活费用补贴,条件是在校时须接受军训,毕业之后必须在部队服务若干年。学费昂贵的私立大学华盛顿大学是有这种军训班的大学之一。该校有一名靠国防部奖学金入学的学生临毕业时,向其军训教官坦白,说他发现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美国部队拒不接受同性恋者,该生于是用不着履行毕业之后入伍的义务。事隔不久,在同一所大学又有另一名学生如法炮制。这回国防部心有不甘,要求该生退赔全部奖学金。官司打到法院,结果以国防部败诉告终。如此判决的理由是:该生并未违反奖学金的条件,而是国防部自己不允许他履行毕业之后入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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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统计,美国总共有大专院校4,140所,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二位,比居首位的印度少了3,000所左右,可谓撑乎其后。不过,美国人口只有印度的四分之一。若按人口比例来计算,则美国反而可说是遥遥领先。在4,140所大学之中,四年制大学的仅1,874。剩下的是两年制的专科,因英文的名称为community college,中文有译作社区大学的,未见其妥。所谓四年制和两年制其实不是一种准确的说法,因为美国的大学实际上遵循的是学分制,修满学分,不论读了几年皆可毕业;反之,学分未修满,无论读了几年也不能毕业。要多少学分才可以毕业,并无统一规定,几个小时算一个学分,也无统一规定,所要求的学分须在几年之内修满,仍是没有统一规定,一概由各学校自作主张。绝大多数四年制大学的学生直接从中学毕业生中录取,大都是专职的学生,凡是能毕业的,不少能在四年之内修满学分,但用六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读完的也不乏其人。至于两年制的专科,有不少以夜校部为主,因有相当比例的学生为半工半读生,一学期大都仅修课一、两门,中途还极可能因故暂停,用多少时间读完就很难说了。传统的学制一年分两个学期,暑假接近四个月,寒假一个月。非传统的学制一年分春夏秋冬四期,春秋冬三期为常规学期,暑期照常开课,有的学校甚至又分暑期为两学期。这种学制据说为芝加哥大学首创,虽说是非传统,其实由来已久。这种学制的优点是,勤奋而聪明的学生可以马不停蹄,一气哈成,提早毕业。缺点是每个学期都像短期突击集训班,懒散或迟钝的学生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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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大学有universitycollegeinstituteschool等四种不同的名称。School大都用来称呼独立的医法商或艺术院校,比如,芝加哥美术学院(School of the ArtInstitute of Chicago),朱里亚音乐学院(Juilliard School)Institute大都用来称呼独立的理工院校,最着名的有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也有用来称呼艺术院校的例子,比如,旧金山美术学院(SanFrancisco Art Institute)。普通大学大都称之为universitycollege。二者的区分在于前者有graduate school而后者大都没有。但也有例外,极有名气的Dartmouth Collegegraduate school,依旧使用college 这名称: W; G* D# {& l0 f7 V

+ n" S3 G7 z8 ?大学本科称之为undergraduate schoolgraduate schoolundergraduate school的毕业生而设,译为研究生院或简称之为研究院并不十分妥当。因为美国的graduateschool并非都同学术或研究有关,也包括医法商科的graduate school。医法商科的graduate school也通称为professional school,以别于一般的graduate school。工科各系也不予传统学术之列,所以,大多数大学也专设有工学院(school of engineeringcollege of engineering) 来管辖工科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院。& D  |2 N" Q6 t% E3 `9 K: t6 r

, L5 N1 r) E( ^; w5 V. A  P由大专授予的学位称之为associate degree。由大学本科授予的学位称之为bachelorbaccalaureate,相当于中国的学士学位。研究生院授予masterdoctor 两种学位,前者中国称前者为硕士,后者为博士。有人说译doctor为“博士”不妥,因为doctor并不博洽兼通,而是仅专一门。这说法似是而非,因为中国传统上所谓的博士,正好也是仅专一门而并非博洽兼通。比如,汉朝所谓的五经博士并不是五经皆通,甚至也并非精通一经,而是仅通某一经的某一家之言,其学术之旨在精专而不在博大,与doctor正好旗鼓相当。BachelorBachelor of ArtsBachelor of Science之分。前者简称为B.A.A.B.,后者简称为B.SS.B.。中文一般将前者译作“文学士”,后者译作“理学士”。这两种译法都不怎么妥当倒是当真。不妥之一,Bachelor of Science可以授予工科毕业生,不限于理科。不妥之二,arts在此用作liberal arts之意,而liberal arts不仅包括文科,而且包括理论科学诸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在内。数学,物理,化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既可以是Bachelor of Arts,也可以是Bachelor of Science,视学校的传统习惯而定。有的大学数理化等学科同时存在Bachelor of Arts Bachelor of Science两种学位,苟如此,则前者要求的专业学分低于后者。凡是仅有文理两科的大学也被称之为liberal arts大学。多年前在香港的《大公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某某人在美国读“自由艺术”大学。想是望文生意,错把liberal arts理解成“自由艺术”。如果该文谈到的某某人读的是美术系,倒是不失歪打正着,若是进修数学,物理或化学,那就难免不成为笑柄了。3 q( K) o) F: A5 c) @: h

( d+ ^1 s% y3 e0 Ybachelor的情形相同,master也有Master of ArtsMaster of Science之分。前者简称为M.A.A.M.,后者简称为M.S S.M.。出于同样的原因,把Master of ArtsMaster of Science 译作“文科硕士”与“理科硕士”,也同样有欠妥当。除去Master of ArtsMaster of Science之外,值得特别一提的硕士学位有企业管理硕士和美术硕士,前者英文作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为MBA;后者英文作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为MFA。有些商学院和美术系或艺术院校也授予M.S.M.A.学位,这类M.S.M.A.虽然同为硕士,资格却低于MBAMFAMFA是美术这一行的最高学位,上面不再设有博士学位。MBA也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学位,虽然有少数商学院设有博士学位,但其宗旨在培养大学师资,不以企业管理为的,一般也不称之为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而泛称之为Doctor of Philosophy. H1 W9 c5 H: J$ m! y

* Y$ m. d% u% ^$ C& {) j# z2 Q( ?Doctor of Philosophy 是最普遍的博士学位,简称为Ph.D.。有人笑称之曰“屁也吃得”,未免过于不恭。Philosophy在此泛指一切学术,并不专指哲学,哲学博士固然是Doctor of Philosophy,数学、物理、化学、历史、文学、经济、地理博士也是Doctor of Philosophy。有些学校称工科博士为Doctor of Engineering,以别于其他的博士,但更多的学校并不多此一举,同样名之曰Doctor of Philosophy。美国的博士文凭照例只印上Doctor of Philosophy的字样,并不标明专业,仅看文凭根本无从得知其专业为何。医学和法学博士则例不与Doctor of Philosophy混同。医学博士称之为Doctor of Medicine,简称之曰M.D.。凡毕业于医学院而获Ph.D学位者,均系从事生物或病理研究的学生而不是医生。法学博士称之为Doctor of Laws,简称之曰LL.D.。之所以不简称之曰L.D.,可能是不想同简称为LdLord混淆。法学博士也简称作J.D.J.D.来源于拉丁文Jurum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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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毕业生就读研究生院的人数视经济情况的好坏而定。经济情况好,就业机会多,上研究生院的人数就少;经济情况不好,就业机会少,上研究生院的人数就多。就这种意义而言,研究生院是大学毕业生免于失业的避风港。至于post doctor(国内称之为“博士后”),并不是个学位的名称,除去生化博士有当post doctor的习惯之外,其馀各专业的post doctor,统统是找不到工作的博士的失业避风港,在履历上增添post doctor这么一条绝不是什么光采之事。中国的博士按说不应有失业的现象,却也在大谈“博士后”,看来是把post doctor错误地理解为高于博士的学位。港台有人称post doctor为“超博士”,显然也是出于同样的误解。大部份学术性研究生院要求申请者考Graduate Record Eximinations,简称GRE。医学院要求考Medical College Admission Test,简称MCAT,法学院要求考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简称LSAT,商学院要求考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简称GMAT。此外,还有十六种考试以分别检验申请者在生化、生物、化学、电子计算机、经济、工程、地质、历史、物理、文学、数学、音乐、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领域的专业水平。并不是所有的研究生院都要求这种专业考试的成绩,不过,凡是想申请奖学金者,都以应考为宜。
" v* S9 [6 i* S3 }4 V5 @2 l3 R; m这一系列的考试,连同上文提到的SAT,以及不以英语为母语的外国留学生需要通过的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简称TOEFL,都是美国教育测验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制作的。ETS与普林斯顿大学、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为比邻,不过同二者均无瓜葛。作者初来美国时,一位从台湾来的同事神乎其神地同作者谈起ETS,说什么ETS制作的考试题都是科学化的,卷子不用人阅,而是送交电脑处理,保证精确而公平云云。当时作者对美国的了解甚少,对电脑的认识近乎空白,听了此人的一席话,还真以为美国在继工业革命之后又经汤了一次知识测验革命。后来才知道这些考试与传统的考试之不同,不过是由考生在印好的四五个答案中挑选一个。所谓用电脑阅卷,不过是让电脑识别铅笔在卷子上涂抹的黑点。这样的考试其实远不如传统的考试更能测出应试者的水平,不过省了请人看卷子的费用而已。如今GRE等考试可以在电脑上进行,弃沿用近两千年的纸笔而不用,从考试工具这一点来看,倒是堪称为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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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学本科一样,研究生院也实行学分制。一般来说,硕士课程为期两年,博士课程为期四年,法学博士课程为期三年。有些学校的硕士班要求撰写论文,有些则可以用增修课程的办法代替论文。除法、医两科之外,其馀的博士生都非撰写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不可。理工科的论文是否合格,标准比较客观,文科则全凭审查委员会委员的眼光。修完科程,通过资格考试之后须在几年内通过论文,有的学校有严格规定,届时论文出不来,资格考试作废,甚至已修课程也得重来。有的学校则毫无规定,一切由导师作主。导师和审查委员会的必然委员和最关重要的委员。如果导师认为论文还不成熟,则根本没有通过的机会。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是双方自愿接合的。水平高的学生不难找到有名望的导师,有名望的导师也不愁找不到水平高的学生。在找寻导师时必须格外慎重。一般来说,研究生的奖学金是从导师得来的,学成之后还得靠导师的推荐信才能找到工作,因而导师不仅是研究生读书时的衣食父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研究生毕业之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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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 `* {2 `# j8 a0 O& W8 ^; `& V论文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位教授组成。导师以外的委员由研究生自己找。这些委员虽不及导师重要,却也绝不可掉以轻心。吹毛求疵的不能找自不在话下,同导师关系不融洽的也应不在考虑之列。在普林斯顿大学见到一位读中国历史的女性博士研究生,写论文不知写了凡几年,直写到两鬓飘霜,满面憔悴,腰勾背驼,却仍通不过。见其人就不禁想起《儒林外史》中的范进。此人的论文水平据说远非杰出,但也能勉强通过,只因审查委员会中有一位斤斤计较者,方才落得如此地步。离开普林斯顿大学后不久,听说审查委员会终于趁那位深文苛细的委员休假之机,通过了她的论文,结局也有些类似《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多年前哈佛和斯坦福大学都发生过博士研究生在审查委员会拒不通过其论文之时,当场将导师或委员打死的事件,那结局就不是像范进中举那样以喜剧告终了。通过论文,授予博士学位也还并不标志结局圆满。如果导师拒写推荐信或在推荐信里不说好话,文凭如同废纸,充其量只能挂在墙上自我安慰,于谋事一无所补。前些年国内来的留学生某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愤而开枪行凶,打死其导师等人后自杀,就是因为其导师拒予推荐所致。0 F0 P2 n( s; e! ~' a9 J8 |( V+ D/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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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结局圆满,也不一定就等于在就业上一帆风顺。一般来说,学士学位的就业机会最多,其次是硕士,博士的就业机会最差。这是因为博士应当是从事研究或高等院校教学的,工商界从事研究的位置不多,高等院校实行永聘制,如果没有教授老死或退休,根本就不存在机会。学医和学法皆不用撰写论文,好像是比其他行的博士更容易,其实也不尽然。医生在毕业之后要经过几年艰苦的实习,实习期满之后挣钱越多的专科,实习的期限也就越长。除去实习,也还要通过一系列专业考试。学法的则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尚须通过职业牌照考试才能开业,如果始终通不过这种考试,法学博士文凭大抵也就形同废纸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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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机会和挣钱多少而言,学医最好。在美国没有失业的医生,实习期间虽然只有34万美元的薪水,实习之后的平均收入却在18万美元上下,居各行各业之冠,而且绝大多数医生的收入都同这个平均数目极为接近,不需要才华出众或运气少有才能如此风光。既然如此,医学院难进不言而喻。除去录取标准高之外,学费也高,奖学金近乎无有。美国公民和移民可依靠教育贷款解决学费,外国留学生则全得靠自费,非出身大富之家无由问津。如今美国承认中国的医学文凭,但凡从中国医学院毕业者,只须通过美国的资格考试就可成为实习医生。所以,想来美国行医,是绝对犯不着来美国读医学院的了。) D2 r, G* ^3 r: Y8 N. v9 G

3 J2 J2 }9 q/ t, p想入法学院者也极多,尤其是大学的文科毕业生,因为就读法学院几乎是文科毕业生进入高薪阶层的唯一途径。不过,律师的收入相去甚远,受聘于一流律师事务所者,起薪可以高达156万美元。受雇于政府司法系统者,起薪可能只有45万美元。差距这么大,司法系统怎么招得到好学生?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系统往往会替学生偿还因读法学院而积累的债务,条件是学生必须在司法系统服务一定的年头。律师同医生一样,既可受雇于人,亦可自行开业,所以也无失业一说。律师的出路不仅在于从法,而且也在于从政。美国律师政界人物大都律师出身,当今美国参议院议员90%出身于法学院,由此可见一斑。美国有法学院170多所,每年有近13万人进入法学院。法学院也是学费高昂而且奖学金近乎无有,如何解决学费也是外国留学生的一大难题。# y: g' n" |! D

/ L! ?  z- l' k- t与医学院和法学院的走红程度相去不远的是商学院。美国有近300所商学院,近年来每年入学的新生约20万人。同其他各研究生院不同,商学院并不怎么欢迎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而是大都以有过两、三年工作经验的人为招收的目标。MBA的就业机会和起薪高低相去极远,一流商学院的毕业生的起薪可能高达156万美元。至于出自三四流商学院的MBA,能找到份工作就算不错了。同医法两院的情形相同,商学院也是基本上不予奖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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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其次为学工。初出茅庐的工学学士的平均年收入接近5万美元,博士的起薪在78万美元之间。上文提到美国中学的数学极差,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是绝大部份美国中学生不能学工。美国大学工科本科毕业生中有60%是外国留学生,工学院研究生院中的外国学生比例更高。除去美国人大都缺乏学工的能力之外,工学院研究生院大都提供奖学金也是外来学生能占据多数的主要原因。工学院之所以有较多的奖学金,其原因在于美国工学院的教授大都从工业界接下实用研究项目,研究经费由公司支付,教授接过这笔研究经费,转手用作奖学金招收研究生为其研究助手。工科包括化学工程、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等不同的专业,工商界对各专业的需求量变化极快,去年当红的,今年可能就黑得很,今年黑得很的,明年可能又大红大紫,是以既难以捉摸也无须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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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2 n6 c% f. z* G# ?) ]$ z; r5 c学理的薪水与前途又在其次。在理科之中,化学最好,因为石油化工业,制药业和食品业都有需求。其次为数学,不过至少要有硕士学位才能比较容易混碗饭吃。保险公司需要不少统计学的硕士,搞应用数学的博士除去大学教书之外,还可去华尔街的投资银行搞经济模式分析。物理学的前途最差,美国人甚少有问津者,研究生院中的物理系基本上是外国留学生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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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有的学校称之为Computer Engineering,属工学院;有的学校称之为Computer Science,属理学院;还有的学校干脆另起炉灶,成立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学之所以如此这般模棱两可,一方面是因为计算机学有硬件软件之分,前者偏工,后者偏理;另一方面也因为计算机学年轻得很,成为大学中的一个学科尚不足40个春秋,如何归属仍无定论。计算机学这一行的外国流学生极多,其中又以中国人为最。在计算机软件工业集中的加利福尼亚硅谷,中文几乎可以成为工作语言。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艺术以及同艺术有关的行业如建筑设计等等在美国谋生最难,机会少而薪水低。' S5 I3 A5 z5 W" n% s/ b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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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卡特总统以前根本不存在教育部,如今教育部倒是有了,但并不干预大学的事务,究竟何所司,知道的人不多,想知道的人更少,要求撤消教育部的呼声倒是时有所闻。大学设不设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设哪些专业,开设硕士班还是博士班,抑或二者兼开等等,均由各大学自作主张,教育部概不过问。美国大学既无统一的招生考试,又无教育部从中制定规章和标准,是以水平相去极远。差的,只要是中学毕业生一概录取;好的,成绩全部优秀者也未必能有希望。曾经在报上看到一篇谈某邦立大学的文章,说该大学决计提高学校的录取标准,从今以后凡是没有修过中学代数的将不予考虑。好一个提高标准! 中学生不选修代数课也能毕业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这样的毕业生居然也能上大学,真是不知从何说起。
% D$ R. j8 m, C一流私立大学的新生大都来自高水平的私立中学,但这类大学也往往招几个穷乡僻壤的公立中学毕业生作为点缀,以示大公无私。80年代初美国有部电影,名曰“猎鹿者”(Deer Hunter),讲的是宾夕法尼亚邦穷山沟里的年轻人被拉去越南当炮灰的事。作者在普林斯顿大学碰巧见到一位来自宾夕法尼亚山穷沟某公立中学的新生,自称是县里的尖子,料想不是信口开河,否则,普林斯顿大学也不会录取他。初来时自视甚高,但不久即发觉无论在知识的广度还是在认识的深度上均远处下流,开始担忧能否毕业。作者也认识一两位原本在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就读的学生,因觉得吃力,转到距伯克莱不远的黑沃德加利福尼亚邦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at Hayward),立刻成为全优的高才生。, L5 g: c' c( x& H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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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美国大学生的知识和文化水平低得惊人。根据ETS的调查,大学毕业生只有一半能看懂公共汽车时刻表,只有13% 会做多步骤的数学应用题。ETS定义最高文化水平,是能够正确理解并概括律师的辩护词。根据这种定义,只有11%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与 4% 的专科毕业生达到最高文化水平。1982年某机构对佛罗里达立大学的学生作过一次常识测验。结果之糟糕,令人难以置信。比如,50% 的学生在暗射图上指不出佛罗里达最出名的城市迈阿密,一半以上的学生以为香港在日本。当年适逢英国同阿根廷为争夺富克兰群岛的所有权而发生战事,富克兰群岛因而频频见诸报刊电视,但 80% 的学生竟然以为富克兰群岛在英国沿海,可见大部份学生不仅不读书,也甚少留意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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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小学的情形相同,美国的大学也有公立、私立和教会立之分。无论教会立与否,大学里都有教堂,而且往往不止一处。不过,即使是教会大学,除非读的是神学院,否则,学生同宗教可以完全绝缘。美国不存在国立大学,除两年的专科属县或市之外,其馀四年制的公立大学一律为邦立。最老的邦立大学是设立在教堂山(ChapelHill) 的北卡罗来纳大学,成立于1789年,至今仍是最好的邦立大学之一。最老的私立大学是设立在波斯顿西北郊的哈佛大学。哈佛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636年,正式成为哈佛大学则是1780年的事。& S3 G! l5 @! [1 V

: Z" i# J8 @4 ~% x9 n1 ~. R4 L中国人向来以国立大学为贵,公立或省立者次之,私立者最下。与中国的情形恰恰相反,美国人贱公而贵私,在私立大学之中又以所谓常春藤联盟(Ivy League)的八所大学最负盛名。这八所大学全都位于东北部,自北而南,分别为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布郎大学(Brown University),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哥仑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宾夕伐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5 W0 a1 |9 J) g9 D8 u/ K
私立大学的后起之秀,有中部的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芝加哥北郊的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西部的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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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H, G8 e# t( y  L专以理工科而著称者,则东有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西有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California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南有乔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除乔治亚理工学院外,其馀三所皆为私立。
6 i9 h. ~$ t! V! I' @2 q- b- [教会大学以西距芝加哥五十英里的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名声最响亮,有意思的是,使圣母大学名声大著的,并不是神学,而是该校的橄揽球队。校园内的橄揽球场外高高耸立着一幅巨大的耶苏画像,许是想表明学生们并没有因玩球而忘祖,只是不知耶苏如果有灵,整天看着玩球的在球场上拳打脚踢,看球的在观众席上咆哮如雷,会作何感想。中国过去也有所谓教会大学,比如,北京的燕京大学,长沙的湘雅医学院都被称之为教会大学。前者由哈佛大学创办,后者由耶鲁大学的医学院创办,如今哈佛与耶鲁本身并不是教会大学,不知称燕京和湘雅为教会学校系出于误解抑或另有原因。燕京得名于先秦时的燕国,“燕京”和“燕国”的“燕”,均应读如“烟雾”的“烟”,而不读如“燕雀”的“燕”。误读“燕京”之“燕”者甚众,甚至包括燕京大学毕业的学生在内,真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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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 P  u% S& d时常听到一些国人讥讽另一些国人的“名校情结”,作这类议论者往往用美国人作为对比,说什么美国人如何听其子女自便,如何漠视大学的排名。这种说法其实是无视事实、颠倒黑白的谬论。中国大学本来没有排名,如今有,正是因为效仿美国的结果。如果事实是美国人漠视大学名次,只有中国人热衷于此,那么,必然是中国率先搞什么排名,美国人不屑一顾才对。此无视事实、颠倒黑白之一。美国杂志搞大学排名的不止一家,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排名最为流行。这家周刊平时的销售量远在《时代》、《新闻周刊》等等之后,唯独发表大学、研究院排名的两期特刊大为畅销。在美华裔仅占美国人口的1.2%,如果只有华裔重视大学排名,美国人一概漠视之,那么,《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这两期特刊如何能够畅销?此无视事实、颠倒黑白之二。据美国自己的报道,美国各名校招生办公室每年在发榜之后都会接到甚多落榜生家长打来的电话,责问校方凭什么拒绝录取其子女,令招生办公室难以招架。如果美国家长漠视名校,听其子女自便,怎么会有这样的现象?此无视事实、颠倒黑白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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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或其他刊物一年一度的大学、研究院排名,究竟有多少价值?窃以为参考的价值无多。何以言之?理由有三。首先,一所大学的兴衰,需要长时间的经历,绝不可能在一年之中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以至名次应当有所升降。如果因为轻微的变动就能影响名次的高低,那么,排名所依据的标准本身就没有多少价值可言。其次,排名的标准未必符合学生的选取标准。第三,有些学校比较注重名次,曲意迎合排名的标准,从而令其排名不断升迁。有些学校不在乎名次,拒予排名者合作,从而导致名次持续下降。因此而产生的升迁或下降,与学校的质量毫无关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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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q# f$ Q9 Y2 y. }2 \5 a4 e/ Z/ U以作者之见,倘若志在文理,则当以常春藤联盟八校、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柏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为首选。倘若志在工程,则当以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柏克莱加利福尼亚大学、乔治亚理工学院、香槟伊利诺伊大学、麦迪逊威斯康辛大学为首选。其馀的不过二流,私立者价钱太贵,犯不上去;被拒收,也犯不上惋惜,更犯不上懊丧、悔恨。1 T9 H$ ~5 u" x: [' s.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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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的排名,大抵侧重研究水平,志在行医挣钱者,基本上无需参考。至于法、商两科,排名基本依据毕业以后挣钱的多寡,而就读这两科者,也基本以挣钱为其目的,故这两项排名较有意义。不过,大致知道挣钱的范围也就够了,不必斤斤计较于究竟排在第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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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不高的大学大都不设研究生院,但不设研究生院的大学并不一定比设研究生院的大学水平差。美国东北部有几所被昵称之曰“超级微型学院”(suppermini college)的私立大学,虽无研究生院,可是在美国世家大族的眼里,其地位仅次于常春藤联盟。这几所学校毕业的学生大都能进入出色的研究生院或是谋得不错的工作,至于其原因究竟是因为在学校受到良好教育,还是因为家庭背景不同凡响,则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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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6 Q# X, \$ g, }+ {水平较差的研究生院往往只有硕士班而不设博士班。高水平的研究生院则恰恰相反,可能只设博士班而不设硕士班。但不设硕士班的研究生院也可能授予硕士学位,这种称之为terminated master 是专为修完博士课程却完成不了论文或被导师认为没有资格撰写论文的博士生而设的。不少国内学生以为来美留学,必须先读硕士,然后才能读博士。其实不然。凡是大学毕业生都可以直接申请读博士。只打算读硕士者也不妨申请读博士学位,因为博士生比硕士生容易拿到奖学金。读到可以拿硕士时,拿了硕士学位一走了之未为不妥。; J% c  ~' t6 _7 B

- y4 H, K, B; H8 ]) x1 g$ T6 X无可否认,今日的美国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方面仍居世界领先地位。美国没有类似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这样的规模庞大、性能综合的研究机构,独立而专门的研究所也极少,绝大部份学术研究都由设有博士研究生院的大学承担。因此,凡是设有科技和经济学博士研究生院的大学,在理工医农与经济学的领域,都具有世界先进水平。近几十年来,诺贝尔科学与经济学奖的得主大都为美国的大学教授,就是最好的证明。在美国各大学之中,同诺贝尔奖金缘份最大的要数芝加哥大学。迄今为止,总共有81位芝加哥大学毕业的博士、芝加哥大学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获得诺贝尔奖,其中得物理奖者28人,得经济学奖者25人,得化学奖者14人,得医学奖者11人,得文学奖者3人。芝加哥大学之所以能有此殊荣,窃以为同该校倾心接纳非正统者的传统不无关系。非正统者不一定有特别成就,有特别成就者往往非正统。$ C. [& T; e)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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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的评审是否公允,一直有争议。相对而言,科学、医学奖的审评比较客观。至于文学奖,得与不得,或得多得少,同一个国家或学府的文学水平并不一定有多少关系。原因之一,是诺贝尔文学奖具有偏向欧美文学的天性,因其评选委员皆属欧美民族,只能欣赏欧美文学,对于其他文学作品须借助于翻译,且不说文学作品的词句与风格之美翻译不出来,即使是文学作品的社会、文化与历史背景也不是翻译所能表达的。原因之二,是诺贝尔文学奖同诺贝尔和平奖一样,具有政治性,并不完全以作品的文学价值为评选的唯一标准。! t! U" A0 \" O-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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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美国的大学本科水平相对低下,何以研究生院的质量能居世界领先地位? 归结起来,原因有三。其一,研究生院集中了大学本科毕业生的精英。其二,大学对研究生院的重视远在大学本科之上。其三,研究生院中有为数众多的外国流学生,理工科研究生院基本上以外国留学生为主。& t3 }$ w' g) {5 j/ q% F2 g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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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来美留学的外国学生人数居世界之冠,据统计,2005-2006年度美国共有外国留学生564,716人,其中大部份是研究生。58%的留学生来自亚洲,其中以来自印度与中国者最多,分别为76,50362,582人。有人指出:仅从有这么多外国人来美读研究生这一点,就可以推知美国研究生院的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也不尽然。在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中,除4万左右的日本留学生大都学成之后归国之外,其馀的大都学成之后留下不走。对于学成后不走的人来说,留学的目的并不在于学,而在于留。学,不过是留的手段。对于这些人而言,即使美国的学术水平不高,也会照来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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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成之后志在回国,那么,中国人来美国留学只应当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西方艺术等等,绝对不应来此学中文或中国历史。可是偏偏有人来美国学中文或中国历史,混到博士文凭之后回去高就。作者在普林斯顿大学就曾见到过好几位这样的学生。学成之后,其中一人回到来美前任职的台湾大学,立刻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兼中文系主任。其馀几位都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当上研究员。美国的中国文学与中国历史学博士居然会在台湾如此吃香,不指为崇洋媚外,实无以名之。还有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应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某洋教授之邀来普林斯顿大学作访问学者。既已在中国最高的学术研究机构混到研究员的地位,即使谈不上精通博雅,至少应当能充当洋教授的老师而绰绰有馀才对。然而此人来普林斯顿之后,竟然毕恭毕敬地聆听洋教授讲授中国文学,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来学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要到美国来从美国人学中文,若不指为崇洋媚外,也无以名之。本世纪之初,胡适在其《中国哲学史》上就印上美国的“屁也吃得”的头衔以自欺欺人,可见,这种学术界的崇洋媚外之风,并非近日的新创,而是由来已久。一位在美侨居多年的朋友返台探亲,回美之后颇有得色地说,他在台北看到有美国人沿街行乞,以为是替中国人大争了一口气。作者笑而不答,心里却在想:什么时候美国人要跑到中国去读英文与美国史,那才真是中国人扬眉吐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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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美国留学的目的在于留而不在于学,那么,即使是跟洋人学中文或中国史也无可厚非,因为有些人除去学中文或中国史之外一无所能或一无所好,而想在美国大学留下吃中文或中国史这碗饭,则非在美国靠英文挣张博士文凭不可。不过,既然只是为混饭吃,就犯不上装出一副兢兢业业于学问的样子,坦白地说只是为了混张文凭以便讨饭,要比虚伪地以做学问自命可爱得多。有位朋友说,如果只是装出副搞学问的样子唬人,倒也罢了,恐怕有些人真的以为“礼失而求诸野”,非在美国才能学好中文或中国史不可。! _, V4 f1 E1 l: N  D

; |4 m- F1 e8 J搞外国文学或历史的中国人,无非充当翻译和介绍的角色,无论如何目中无人,那“人”一定限于中国人,绝没有狂妄到以为可以在理解或欣赏方面同外国人争短长的。美国的洋教授则不然,不少自以为比中国人还更懂中文或中国史。比如,有位教中文的教授声称中国人从古到今没有一个人读懂了谢惠连的《雪赋》。根据这位洋教授的理解,《雪赋》所描写的其实不是雪,而是男女的性交。有位搞历史的教授声称唐代皇帝同其翰林学士之间大都存在同性恋的关系。窃以为美国人之所以敢于如此肆无忌惮、信口雌黄,同不断有搞中国文史的中国人跑来美国,虔诚地拜倒在美国人脚下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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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大学教授享受铁饭碗的制度,所谓铁饭碗,指永聘制。所谓永聘制,指教授职位是终身的,不到老死退休,大学不得解聘。不过,这制度并不意味教授一经聘请就成为终身。首先,受聘的教授必须是在所谓永聘席(tenure track)上。非永聘席的教授职位是临时性的,或者因某教授休假一年而出的空缺,或者因大学不准备设这个职位为固定性。其次,在永聘席上的教授要经过一个见习阶段并通过永聘委员会的审查之后才能获永聘的教席。审查的内容以被审查者出版的论文或书为主,教学水平如何一般不在考虑之列。同录取学生的情形相同,性别与种族也是受考虑的因素。80年代初耶鲁大学历史系有一男一女同时竞争一个永聘教席。据说系里教授大部份人都认为男的水平远出女的之上,但人人都预测男的会输,因为该系当时尚无女性教授,不敢冒被指为性别歧视之险,结果果然由女的胜出。尔后不久,哈佛大学某系拒予一名女教授永聘职位,险而招至一场官司。哈佛大学不愿因官司而坏了名誉,同意给予该女教授永聘职位,外加赔偿以换取庭外和解。结果该女教授在接受哈佛大学的条件之后,辞职不就,转而接受了其他大学的永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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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阶段一般是六年,见习教授可以要求提前审查,但不得推后。见习期间的教授大都称之为助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也有给予副教授衔的,大概是在当博士生时已经名声雀起。经审查委员会通过之后,一概提升为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一般来说,既经一所大学拒予永聘者,既不能再在该大学任教,也不能再到其他大学去充当见习助教授。如果其他大学有兴趣予以录用,必须给予永聘职位。理由何在?大概是见习期只能有一次,不得重复。凡被一流大学淘汰者,也许还能有希望在三流或四流大学中找到永聘的教席。如果见习所在的大学本来就是四流,一经拒绝,就等于终身与教授绝缘。如果所学行业除在大学任教之外,尚能就职于工商政法,与教授绝缘并不意味着非改行不可。所学者若是文史,则等于走上绝路。作者见过好几个搞中国史的教授,未能得到永聘之后,不得不重返研究生院读图书管理硕士,然后再凭图书管理硕士的资格去大学图书管当管理员。有坚持不肯改行的,结果往往更惨。0 f; U% ]# G  c

, P- d0 R  G% m设立教授永聘制的初衷,在于保障学术自由。构想是好的,只是在实行中往往出现流弊。流弊之其一:见习教授为确保获得永聘,无不小心谨慎,唯恐与系里的权威人士发生包括学术在内的一切冲突。换言之,见习教授的学术自由不仅未能受永聘制所保障,反而因永聘制而受损。流弊之二:既经永聘的教授无论是否在教学上误人子弟,也无论是否在研究上一无所成,校方均无可奈何。获得保障的,其实不是学术的自由,而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自由。流弊之三:永聘教席名额有限,一经填满,无论如何才华盖世也只有望洋兴叹的份。有些行业除当教授以外别无出路,由此饱和现象而产生的阻赫作用,令本来极有天份于这些行业的人不得不另谋出路。美国的文科如今正面临这种饱和局面。记得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有所谓文科危险论,指的是学文者难免不犯政治错误。岂料在今天的美国,文科危险论也派得上用场,只是含义不同而已。美国文科之危,危在两点:第一,学文者面临失业危机。第二,文科面临人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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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教授即使获得永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不可与中国的教授同日而语。中国素有尊师重道的传统,这传统虽如江河日下,遗意犹有存焉。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知识与知识分子最不受尊重的岁月,教授其实仍享有高于工农兵的社会地位,只不过不表现以养尊处优的形式,而表现以挨整受斗的形式而已。须知只因是所谓反动权威方才会挨整受斗,既是权威,自然是在社会的上层。如今教授仍是权威,只是去掉了反动两个字。于是,有名望的教授又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进入各级政治协商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权虽不掌,社会地位在。美国人从来不尊重知识分子,教授既为最典型的知识分子,自与受尊重无缘。中国的教授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一直属于高薪阶层,在薪水基本上等同于收入的过去,教授属于高收入阶层。如今薪水和收入之间不再能划等号,但是在靠薪水为主要收入的人中间,教授仍处上流。美国的教授从来不予高薪之列,工商政法各界的薪水都要高于大学教授。在美国当教授图的是兴趣、稳定与清闲,而不是高薪。中国的教授虽无永聘之名,却有永聘之实,其职业的稳定绝不在美国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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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 h7 ^! S4 g! R0 ]9 J8 H论清闲,美国教授似乎也输中国教授一筹。美国大学的寒暑假比中国长,除寒暑假外,美国教授每隔若干年(各学校对年头的规定不一,对正副教授的规定也不一)有一次休假,这是中国教授不如的地方。但是,中国的高级教授可以不上班,普通教授的授课时间也极少,绝大部份时间可以由教授自己掌握,写书写论文固然可以锦上添花,无所事事也无人非议。美国教授一般要上三门课,外加一两天坐班时间,坐在办公室里替上门的学生解答疑难。想要少教课程,得自筹经费搞研究项目。自筹经费虽不等于自掏腰包,但既要花费时间,又要会钻门路才能有此生财有道。此外,到一定时间如果搞不出任何明堂,财源就会断绝。不能像中国教授那样安闲自得,优游卒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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