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加拿大税收制度是每一个加拿大居民的实际需要,在这里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些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华人新移民认识加拿大税制,作好家庭税务筹划。
一、个人收入税的征税对象:
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税务居民”。作为一个税务居民,在世界各地的入息都要向加拿大报税。“税务居民”不同于“移民”或“公民”,它的定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日常居住地点;
2、与加拿大或外地的居住关系(Residential Ties);
3、逗留加拿大时间的长短。
“税务居民”包括在外地居住但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另外,一个与加拿大没有“居住关系”的人,但却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也会被当作“税务居民”,而应向加拿大报税。
二、应课税收入:
税务条例将“应课税收入”分为四类:薪酬收入、生意收入、投资收入和资产增值。
应课税收入的范围很广,如:薪酬收入〔包括佣金、顾客支付的小费、津贴等〕,自雇收入,奢老福利金、政府及私人机构退休金、失业保险福利收入、国内外利息和股票股息收入、资产增值收入、租金收入、RRSP 提款、生意收入、讲学金、学术研究基金及助学金等。
三、税率:
联邦个人收入税施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收入愈高,税率也愈高。
1、联邦税率(2000年):
$30,004 或以下 17%
高于 $30,004 至$60,009 部分 25%
$60,009 以上部分 29%
根据去年十月的联邦预算草案,2001年联邦个人收入税税率为:
$30,754 或以下 16%
高于 $30,754 至$61,509 部分 22%
高于 $61,509 至$100,000 部分 26%
$100,000 以上部分 29%
2、联邦附加税:应付联邦税(超过$15,500部分) 5%
3、安省省税:应税收入的6.37% --11.16%
四、扣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1、扣税项目 (Deduction): 是指可以从课税收入中扣除的金额,以减低纳税人的净收入和应课税收入,然后计算应缴税款。
扣税项目包括:
* RPP供款
* RRSP供款
* 工会或专业资格会费
* 托儿服务费用, 一般由低收入配偶申报 (最高额度为赚取收入的三分之二, 七岁或以下每年不超过$7,000,超过七岁而十五以下每年不超过$4,000).
* 搬迁费用 (40km以上, 加国境内),
* 投资开支 (Carrying Charges, 如贷款利息, Self-directed RRSP费用, 投资顾问费用等),
* 雇员开支等。
2、免税项目 (Tax Credit):一般只能以最低的税率计算来减低纳税人的应缴税款。
免税项目包括:
* 个人免税额 $7,231,新移民须根据移民后的日子来计算免税额。
* 配偶免税额: 最高$6,754元,若配偶收入高于$6,140元,则得不到配偶免税额。
* CPP 供款免税额,
* UI 供款免税额,
* 残障免税额,
* 学费免税额: 支付$100以上学费予专上学院,大学或政府核准的职业训练中心。
* 教育免税额:在政府核准教育机构修读全日制课程,额度每月$400(F/T),$120(P/T)。
*
医疗开支免税额:超过净收入3%的医疗开支部分,包括:医生、牙医诊症费、配方药费、私人保健计划保险金、眼镜、假牙、义肢、助听器等。
* 慈善捐款免税额 (不超过净收入的20%)
* 国家或省捐献免税额。
另外,加拿大税制中还有几项退税项目:
GST退税,CCTB (俗称“牛奶金”), 安省PST退税,地税(Property Tax 〕退税,安省购屋储蓄计划供款退税等。家庭“净收入”愈低,所获的退税愈多。
五、报税的手续和时限:
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个人报税年度。纳税人必须最迟在4月30日向税务局递交税表,以税务局收到日期或邮局盖印为准。
加拿大执行的是“自动申报”( Self-assessed ) 报税制度,纳税人有责任向税务局申报所有收入,并自行计算税款。
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资料六年,以备税务局随时要求审查。
六、新移民税务问题:
从入境那天起成为“税务居民”,申报全球收入。第一年报税时,须要填报入境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