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柞里子 于 2011-7-23 12:19 编辑 " i5 U7 f' I, v1 J) F% c0 s4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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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活琐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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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R# P [, W6 [6 f# N! @/ T2.3 美国梦 (9)- }; x( Q, _+ r/ E. O+ A/ m9 [
/ A. D7 M2 _+ K 上文提到超过半数的人是房东,这不等于说剩下的就都是房客。除去房东和房客,还有什么人?无家可归的人。这种人究竟为数几何? 人执一说,莫衷一是。比较保守的估计是 300万,比较不保守的估计是 1,350万。数字相去如此之远,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无家可归者四处漂泊,行踪不定,难以统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美国举国上下对这些失落者甚少关心,一切社会福利都止于有地址可寻的穷困户,没有地址的流浪者似乎已被视为社会以外的分子。/ q6 c, h* Y) O: O1 R
说“美国举国上下对这些失落者甚少关心”,可能还过于轻描淡写。事实上,如今美国人对流落街头行乞的无家可归者不仅欠缺同情,而且大有不肯容忍之势。对此,作者曾经写过一篇评论,兹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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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网,赫然在《美国日报》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城市已经通过或酝酿通过禁止在闹市区等地行乞的法律。立法的理由呢?居然是有碍观瞻。有的城市竟然立法,视行乞者为争取怜恤而说谎为犯罪行为。
9 f8 }! ?' q& x( Q/ ^6 i1 v/ m今日美国竟然有如此的社会现象与民情,委实令作者吃了一惊。美国宪法不是赋予公民以“言论自由”权力么?难道乞丐不能算是公民了?
/ E" K* D! y5 D7 C3 L 接着看报道,果然有维护人权的组织认为这样的地方法律违反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也果然有某地方高等法院以此为据而判决这样的法律无效。再接着看,却又看到说某城市的立法被宣告无效后随即把法律条文改头换面,以妨害交通为借口而重新通过。嘿嘿!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k( a1 }3 T8 N1 N" J1 j
在穷国有行乞现象,不足为奇。在世界上最富足的美国也有行乞现象,虽然多少有些奇,并不难理解。富足并不必然导致社会福利的完善,即使有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并不能保证杜绝行乞的现象。
. E( p8 u/ f3 f难以理解是:为什么美国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禁止行乞的要求?是因为行乞的人数增多了?还是因为社会对行乞的容忍度降低了?前者是经济出了毛病,后者是社会出了问题。无论是因为前者还是因为后者,抑或是因为二者兼而有之,都绝不是什么好消息,值得有关当局警惕、关注、研究、从而寻求出补救的方法。企图依靠立法禁止,造成眼不见为净的假象、掩盖真实、粉饰太平,绝对是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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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欧·亨利写过一篇有关流浪者的故事:夏日在公园里的长板凳上过夜,每逢冬季来临,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打破商店橱窗的玻璃,等候警察将其捉拿到监狱去过冬。欧·亨利写的是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如今的流浪者不能像其一百年前的前辈那么幸运。如今美国的公园即使没有门和墙,也大都在入口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早上几点几点开,晚上几点几点关的字样。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没有门和墙,怎么个开法和关法? 初来美国时作者也曾把这种牌子当笑话看,直到某一天午夜时分企图穿过家门口一个极小的街心公园而遭警车截住时,方才知道这种牌子并不是一纸空文,搞不好要吃官司。由此可见,如今的流浪者夏天恐怕没有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过夜的福气了。
' U2 X0 c1 ]5 U; m 如今美国的监狱囚满为患,杀人、放火、强奸的歹徒都可以因为监狱超员而提前释放,打破块玻璃哪还有机会混进监狱去过冬?在纽约街头时常可以看到流浪者坐在摩天大厦的暖气系统的排气口,凭借暖气馀热取暖。某年冬日,作者从芝加哥机场乘地铁南下,沿途看到好几处三五成群的流浪者围着废弃的汽油桶内用报纸点着的明火取暖。这大概就是现代无家可归者过冬的办法。顺便说明一下,美国的地铁大致像北京的城铁,并非名副其实在地下,往往一驰离市中心区就跑到地面上来,有时甚至跑上高架在空中的轨道。否则,坐在地铁里如何能看到沿途的景象?8 a3 L; D& |2 m4 N" q# n9 [" G
细心的读者也许还想知道何以上文一直使用“流浪者”而不用“流浪汉”,舍“汉”而取“者”,并非好古成癖,只是为了精确反映现实。流浪街头的不仅有汉子,而且也有女人。流浪的妇女一个个蓬首垢面,勾腰驼背,其景况之凄凉,较之流浪的汉子,有过之无不及。某年电视和报章竟相曝出一则新闻:一双在流浪中懈逅的男女居然决定结婚。有好事者闻讯之后慷慨解囊,让新郎新娘得以披上礼服婚纱,是模是样步入教堂成礼。婚后的日子怎么过? 照旧沿街讨乞,路边过夜?对于这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来说,所谓“美国梦”,岂止是好梦难成而已矣,恐怕是即使在梦中也不曾梦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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